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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吸血鬼猎人巴菲(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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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pac,是个人渣。
    混黑,xd,未来还有xq,故意伤害,並因此坐牢。
    如果不是苏格·奈特花了140万美元保释他,估计他得在牢里待二十年。
    事实上,绝大部分嘻哈歌手都是这种人。
    史努比狗,还有后来的puff老爹,以及坎耶之流,要么脑子有病,要么就是十恶不赦。
    jay-z?
    丫就是个抄袭者,同时也是个精明的商人。
    他和nas在2pac和big死后,撑起了东海岸嘻哈圈的天。
    但之后没过多久,两人分道扬鑣。据说,涉及了jay-z偷走了nas的flow这种隱私。
    反正,这圈子挺乱的。
    徐胜杰打心眼里不想掺和进去。
    但……
    2pac虽然是个人渣,却非常孝顺。
    比如赚钱送她老妈戒毒,比如见到徐胜杰有麻烦,二话不说,裤襠里掏枪……
    很符合徐胜杰对黑人的认知。
    他们讲义气的时候,那是真的把你当成过命的兄弟。
    ……
    图派克下午要去找big,也就是声名狼藉先生。
    他的首张单曲已经录製完成,图派克应邀前去试听。
    他想要喊上徐胜杰一起,但徐胜杰以两天没有合眼,实在有点困了做理由,拒绝了图派克的邀请。
    那个圈子,又脏又臭,而且和狗皮膏药似的,粘上就甩不掉。
    徐胜杰实在是没兴趣贴上去。
    图派克也没有强求,只是告诉徐胜杰,他会想办法帮他打听一下纽约这边,文学代理人的消息。
    “你只管写作,其他的事情別操心。”
    “你就不怕我写出一坨shit?”
    “你是我的兄弟,就算是shit,我也会把它变成一坨香喷喷,让所有人都喜欢的shit!”
    “你他妈的真不会说话。”
    徐胜杰忍不住笑著骂了一句。
    临分別的时候,他突然道:“阿玛鲁,我不了解嘻哈。
    但是……我了解帮派!黑的,白的,黄的,都一样。有些事別去掺和,小心做了替死鬼。
    另外,我听说过puff老爹,小心一点。”
    图派克目光中,有些疑惑。
    但却没有什么怀疑和警惕,只是用力点了点头,“bro,谢谢你的提醒,我会小心。”
    ……
    徐胜杰回到家里,关上门,然后掛上防盗链。
    他脱了外套,丟在沙发上,然后走进次臥。
    这间房间,最早是他的房间,不过后来徐家栋死了之后,他从次臥搬进了主臥,然后把徐家栋的遗物都放在这里。房间面积不小,有十五个平方,空荡荡的,只有一摞放著徐家栋遗物的纸箱。
    可以当成书房?
    不过,少了点书!
    听了图派克对美国出版界的介绍,他知道,很多事情,需要做足了戏。
    一个家里一本书都没有的帮派小子,突然写出一本书?出版社怎么考虑不清楚,但如果他要找文学代理人,肯定会引起怀疑。还不能是新书,最好是翻过的旧书。
    但这也不难!
    东村那边有不少旧书店,中文的、英文的、法文的、日文的还有西语的书籍都不缺。
    刚才在那边没想起来!
    没关係,明天过去一趟。
    顺便再找人弄个书架,权当是装样子。
    徐胜杰想好了之后,便从次臥里出来,走进浴室冲了个澡。
    胳膊上的伤口,开始结疤。
    这也更让他確定,他肚子上的枪伤,绝对是新手大礼包,而不是想像中的自愈体质。
    一夜没睡,这会儿也有点困了。
    徐胜杰索性拉上窗帘,一头倒在臥室里那张大席梦思软床上,很快就进入梦乡。
    没有做什么稀奇古怪的梦。
    这一觉,睡的很沉。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他从床上爬起来,洗了一把脸,然后烧开水吃了个泡麵,就在书桌前坐下。
    拿出纸笔,打开檯灯。
    有一种很不適应的感受!
    上辈子都已经习惯了电脑、手机操作,这么原始的写作方式,都快要忘记了。
    可现在……
    美国肯定有电脑,但不便宜。
    今年是94年,win98都还没有面世呢。
    人们写作,依旧是选择手写或者用打字机……真要到电脑普及,至少要等十年。
    当然,他现在也可以买。
    只是不太划算。
    明天,去跳蚤市场转转,说不定能有所发现。
    甩了甩头,他提笔在本子上写下《吸血鬼猎人巴菲》,但旋即又用笔划掉。
    我他妈的在美国,写什么中文?
    习惯了,得儘快適应。
    buffy the vampire slayer season,徐胜杰深吸一口气,开始在本子上撰写大纲。
    1997年,一部充满了奇幻色彩的美剧在wb电台横空出世。
    故事设定在现代都市,高校学生。
    每一个世代,都会有一位少女被选中为slayer,也就是驱魔人,肩负对抗隱藏於都市的吸血鬼、坏女巫等邪恶势力,守护人间的和平与安寧。
    巴菲,就是这个世代slayer的代言人。
    徐胜杰之所以选择这部美剧,甚至不惜放弃《哈利波特》,原因很简单,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很庞大,拥有独立的世界观。上辈子他也是以电影为主,书籍虽有涉猎,却不敢保证,能够完完全全復刻罗琳创造的巫师世界的那种庞大世界观。
    全球五亿多册销量的作品!
    他很馋,但是,没把握。
    而且,吸血鬼的故事,在美国流传很广,受眾也很多。
    想想那套《暮光之城》系列,虽然没有达到哈利波特的水准,但同样获得巨大成功。
    而《巴菲》,则是掀起青少年校园奇幻浪潮的始作俑者。
    未来会有很多关於吸血鬼的作品。
    暮光、吸血鬼日记、黑夜传说、范海辛……
    但相对而言,《巴菲》推动这个风潮的功劳,绝对不可忽视。
    而且,《巴菲》是大女主。
    1994年,第三次女权运动浪潮兴起,而《巴菲》作为大女主美剧,在这个时期並不多见。
    没看《哈利波特》还是大男主呢!
    所以,《巴菲》的出现,会得到美国女性的好感。
    最重要的是,明年底后年初,wb电视台就会通过这个项目。
    他现在写出来,到时候的改编费不会少……而且,他也希望藉此机会能和影视圈搭上关係。
    徐胜杰在本子上,飞快写下了三个主要人物。
    而后开始编写大纲。
    说来也奇怪,他第一次看到这部剧集,是在2001年,距离他穿越的2026年,间隔了二十年之久。可是现在动笔写作,剧集的情节却格外清晰,每一帧画面在脑海中闪过,都清清楚楚,没有丝毫遗漏。甚至,他能回忆起更多的信息……
    比如剧集中的疏漏,对故事的评价。
    这让他写起来更加得心应手,並且伴隨著大纲的完善,不断有新的想法冒出来。
    我是不是可以写一个吸血鬼宇宙?
    把巴菲,吸血鬼日记,吸血鬼莱恩,黑夜传说还有其他记忆中在2000年以后才出现的作品,联繫起来?
    越想,就越有搞头。
    徐胜杰开始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创作快感。
    ……
    不过,手写真的很累。
    一个晚上,才写了一万多字,算是把《巴菲第一季》的故事脉络,完全梳理出来。
    《吸血鬼猎人》巴菲第一部,共十二个章节。
    每个章节的情节,大概在一万五千到两万字左右。
    徐胜杰发现他不但记忆力变得格外出色,英语水平也变得极为出色。
    他甚至有一种感觉,如果让他现在去考託付,他能考120分。不是他只有120分的水平,而是因为託付满分只有120……想想,似乎也正常。上辈子为了编辑现代美国文学丛书,他翻阅了大量的英文原著,甚至能使用英语进行一些创作。
    而这辈子,有原主的英文水平打底。
    毕竟,原主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
    二者相加,甚至產生了1+1>2的结果。
    这对於徐胜杰而言,绝对是一个意外之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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