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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令他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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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八零,我把反派哄成胎盘 作者:佚名
    第99章 令他厌恶
    要让一个人討厌你,那就把他討厌的事情你都做一遍,他不喜欢吃的,你当著他的面吃,他不喜欢提的事,你当著他的面提,他不愿意见的人,你就强行让他见。
    这些事情都做一遍,保证他对你厌恶非常,觉得你是个没眼色的蠢货,这辈子都不想再搭理你。
    江薇雨觉得这个主意好极了,她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让大少爷对她生出喜欢的心思,但她寻思这种喜欢未必是真的。
    大少爷有玩感情游戏的资本,她无论是从性別上,还是经济实力上,都没有玩感情的资本。
    还是做点坏事,让大少爷的那点喜欢早日消耗殆尽。
    男人的喜欢其实很浅薄,一点都不牢靠。
    她之所以非要用这种手段,打消大少爷的念头,也是因为担心,大少爷性子高傲,受不了女人直接的拒绝,到时候恼羞成怒,把她大卸八块。
    毕竟前世看过不少社会新闻,有些男人,得不到就要毁灭,不是拿刀捅死对方,就是造女性黄谣,让女性有苦难言,备受煎熬。
    安全起见,还是让大少爷主动失去兴趣,最为稳妥。
    说干就干,江薇雨偷偷摸摸计划了一番,在查尔斯河附近找了一家西餐厅。
    这是当地比较有名的餐厅,汉堡牛排三明治,味道做的还不错。
    江薇雨有一回去吃了一下,发现这个口味她还挺喜欢,也很確定,她家大少爷会喜欢这个味道,所以就把生日惊喜定在那里。
    顺便,她还订下生日蛋糕,准备了烟花秀。
    按照聿珍珍的说法,她大哥自从那年之后,就不喜欢过生日,不喜欢吃生日蛋糕,也不喜欢看见蛋糕上的蜡烛,更不喜欢烟花。
    因为大火燃烧的那天晚上,聿鸿楨的母亲,为了哄聿老爷开心,准备了烟花。那时候他躺在家里的地板上动弹不得,大火就要烧到他,却依然能从窗口,看到高空绽放的烟花。
    这让身陷火场的聿鸿楨,当时觉得十分绝望,一度得了应激症,看见烟花都浑身发抖。
    虽然过去很多年,他对烟花没有那么恐惧,但对於烟花、蜡烛、蛋糕的厌恶,刻在了脑海里。
    江薇雨心想,既然要下药,就要下一剂猛的,一记重锤,让大少爷知道,她到底有多么討人厌。
    一切准备就绪,只等著明天请大少爷去餐厅吃饭。
    刘叔见她打完电话才来问,“大少爷明日生日,你礼物准备好了没有?”
    江薇雨顿了顿问道:“刘叔,少爷过生日,怎么家里一点准备都没有?堂老爷他们,也什么都不准备吗?”
    刘叔却道:“哦,堂老爷那边,早就把生日礼物都送过来,还有各个合作商,各大品牌销售,都准备了生日礼物,送给大少爷。不过大少爷不太喜欢,全都让我放到库房里去了。”
    江薇雨顿了一下,奇怪的问他,“既然大少爷不喜欢过生日,你为什么还要让我准备生日礼物?”
    这有点矛盾呢,连家里都不准张灯结彩,不准提起生日的事,偏偏特意提点她,让她准备生日礼物,这是要做什么?
    刘叔笑了笑,“我是想著,今年有你陪在大少爷身边,或许可以给他过个不一样的生日,所以才让你费点心思。怎么?你不愿意?”
    江薇雨连忙摆手,“怎么会,我已经准备好了,你说的对,大少爷对我这么好,他过生日我是要费点心思的。”
    刘叔见她懂事听话,点了点头。“你知道就好。”
    说话间又有人来送礼,刘叔统一让佣人把东西送到库房去。
    江薇雨看著那些礼物,连包装都没有拆开就被送到库房,感慨大少爷真是什么都不缺,刘叔还让她唱歌打发大少爷,是不是有点寒磣?
    说来也奇怪,这都要过生日,大少爷都不给自己放一天假,哪怕是周末,还特意飞了一趟纽约?
    好像是因为跟伍少爷合作投资的事,要去一下伍少爷的公司,明天才回来。
    江薇雨那嗑cp的劲头又上来,在心中暗想,说不定大少爷根本不是去忙公司的事情,而是去找心爱的伍少爷,解相思之苦去了。
    想完,又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脑子,让自己把脑子里的水晃出来。
    怎么就控制不住呢?怎么就非要把他们俩凑在一块呢?
    这磕cp简直就跟嗑药一样,完全不听使唤,不能再想了。
    不然哪天不下心,舞到正主面前,让大少爷狠狠收拾她一顿,那就很惨烈了。
    她越发觉得,自己可能没有那么喜欢大少爷,如果她喜欢大少爷,怎么会一点都不心生嫉妒?
    听到大少爷要去找伍少爷,竟然只觉得兴奋欢喜,一点都没有吃醋烦恼,想要弄死伍少爷。
    嗯,她应该不喜欢大少爷。
    那些偶然的心动瞬间,也只是小心动而已,不是爱,绝对不是爱。
    到了第2天,聿鸿楨迟迟没有回来,江薇雨一边想著,莫不成大少爷跟伍少爷玩嗨了。想不起来,要回来过生日?
    那这样也好,虽然她的布置没有得到运用,有点可惜,但她又有点庆幸,自己没有去触大少爷的霉头,噁心到大少爷。
    这矛盾的心理,让她纠结一番,心中情绪十分奇怪。
    她有些烦躁,恰好聿珍珍打电话约她,说乐队的朋友想要见见她,就算她不答应组乐队,一块玩一玩,唱唱歌也好。
    江薇雨想了想,觉得也行,趁著天色还早,就去了聿珍珍朋友家。
    聿珍珍这个朋友,一个人居住,家里似乎有点小钱。
    给他在哈佛附近,买了一套独栋公寓楼。
    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得空了就邀请朋友上门来玩乐器。
    江薇雨到的时候,发现屋里三色人种,黑白黄全聚齐了。
    七八个人,正在演奏歌曲。
    江薇雨一出现,他们都好奇的看过来。
    “呀,我认得你,你就是那天在酒吧里唱歌的女孩,你的声音简直是天籟。”
    一个金髮碧眼的帅哥走过来,这少年简直是美高男排,这身高,这长相,江薇雨都忍不住嘶哈嘶哈想流口水。
    聿珍珍走过来拍掉他的手:“冷静一点,她跟我们不一样,她在东方长大,性格內向传统,你可不要过度热情,嚇坏了她。”
    江薇雨心想,倒也不必,简直让她错过一个占帅哥便宜的机会。
    不知道他有没有腹肌,江薇雨目光往下移了一下,可惜天气有点冷,大穿著厚厚的毛衣,根本看不见他的腹肌。
    聿珍珍却道:“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朋友汤姆森,他就是那天听到你唱歌的人,一心想要邀请你来做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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