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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霰弹枪轰碎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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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港片开始横行 作者:佚名
    第204章 霰弹枪轰碎狐狸精
    第203章 霰弹枪轰碎狐狸精
    云雾山里夜幕暗沉,空气里裹著湿漉漉的雾水。
    轻纱女子拂袖於林间飘飞,时不时的回眸瞥上一眼紧追不放的四目道人。
    其银牙暗道:
    追追追!
    没完没了是吧!
    这个该死的臭道士!
    转过头,女子望向远方正骑在马背上的人。
    越是靠近,她越是感受对方身上,那犹若实质一样的杀伐气。
    她眼底浮现一抹犹豫:这么重的杀伐气,来人恐怕意志坚定,自己的魅惑之术未必管用啊!
    可觉察到紧追不捨的四目道人,轻纱女子还是本能的飘飞过去,同时媚眼如丝,吐气如兰:“公子救我~
    ~~,她下意识就想扑进对方的怀里面。
    可最后临近时,却见对方眼底清澈,甚至还从怀里摸出一把似是火统一样的东西。
    轻纱女子脸色惊变,自身不是鬼魅,还做不到无视枪械的地步。
    本能的,她转而闪身飞上树顶!
    可到底还是迟了一些!
    嘭!!!
    霰弹枪的枪口在夜幕中,喷出一股火光!
    爆裂的枪响声不仅惊得四周虫鸣寂静,就连紧追不捨的四目道人,也猛地来了一记狗啃泥,抱头扑倒在地!
    惊愕的仰头,心道一声:
    刚刚那是什么?火枪吗?!
    轻纱女子的胸膛印出一抹殷红色,跌落在林间的地面上。
    可直至此刻,对方仍旧媚眼如丝,对驾马靠近的宋晟矫揉造作:“公子~,为何—”
    咔吧—
    清脆的换弹声,打断了女子的侥倖心理。
    弹壳掉落在山路的石块上,发出叮噹一声轻响。
    双管霰弹枪的枪口向下,对准跌落在地的女子,宋晟冷静道:“抱歉,我平生最恨有人在我面前飞来飞去。”
    我都不会飞,凭什么你能飞!
    话毕,一声枪响打碎了女子的全部奢望。
    甚至都来不及求饶,就化作一只皮毛髮黄的狐狸。
    宋晟暗道:原来是只狐狸精啊,我说怎么大老远就闻到一股骚味。
    想著,宋晟又抬起头,看向了刚从地上爬起来的四目道人,鼻腔里轻哼一声:“嗯?谁准你站起来的?”
    四目道人愕然:————不是,兄台,我是好人啊!
    宋晟一脸可我不是好人”的样子,让四目道人到嘴边的话,有些结巴了。
    宋晟將马儿暂时拴在旁边的树上,提著霰弹枪走过来。
    打量一眼手握铜剑,满脸尷尬的四目道人,这才缓了口气,道:“道长別误会,我没別的意思,只是再次碰上,也是缘分了。
    这荒山野岭,多有妖邪,便想向你討要一点防身的符籙而已。
    3
    四目道人一脸委屈的望著眼前黑洞洞的枪口:
    有阁下这样討要符籙的吗?
    不过,抱怨归抱怨,四目道人还是从怀中取出一沓符纸。
    再从里面抽出几张,介绍道:“兄台,这五张符籙是我茅山镇尸一“”
    宋晟毫不客气的一把夺过,顺便又问:“有没有驱鬼之类的符籙,这荒山野岭里,我比较害怕见了鬼祟。”
    “————”四目道人望著毫不客气的宋晟,下意识的张了张嘴,最后却道:“驱鬼类的符籙虽然也有,但以兄台你这满身的煞气,一般的鬼祟恐怕要避著你走。
    而成了气候的鬼祟,寻常符籙就很难起作用了。
    而且,那种级別的也很少遇得到,大多都在某些极阴之地。”
    宋晟:“那有没有不一般的符籙?”
    四目道人尷尬:“不一般的————咳,贫道还欠缺一些道行。”
    不一般的,贫道做不出来啊。
    宋晟倒也没再为难对方,从钱袋里摸出两枚袁大头,反手拋给了他:“吶,谢了道长。”
    眼见对方驾马离开,四目道人拿著两枚银元试著吹了一下,声音还挺响的。
    他將之揣进兜里面,小声嘟囔道:“这年轻人满身的杀伐气,可做事还挺有原则的。”
    倏地,他似是想到什么,猛地抬起头来:“糟了!他走的那条路,是我那些客户们的方向!”
    背上铜剑,四目道人先將掛在树上的客户拖下来,然后才带著客户,忙不迭的往回赶。
    方才追得太过仓促,只在原地留了一盏定魂灯,但愿没出什么意外吧!
    等四目道人带著客户匆忙间回来,远远的就见到一匹拴在树下的马儿。
    有点眼熟————
    四目道人顿觉眉心直跳,刚要再靠近些,前方树林间驀地掠来一束黑影!
    闪身避让!
    黑影咚的一声,將身后树木砸得落下大片大片的秋叶。
    四目道人回头,这才看清是树底下的黑影。
    果不其然,是那穿著清代朝服的自家客户!
    此时客户那张毫无血色的僵硬嘴脸,倚在树底下,浑身已经软塌塌的,像是没了骨头一样。
    四目道人心痛的叫了一声:“哇,把我客户打的这么惨,这兄台下手也太重了!”
    他赶忙衝进场中,就见先前留在原地的客户们,早已乱成一团。
    角落里摆放的定魂灯倾倒在地,灯油都淌完了,灯芯更是已经熄灭。
    殭尸们乱成一窝,似是群魔乱舞一样在林间肆意跳脱。
    忽然,一道黑影纵身一脚踏在林间树干上,利箭一样顺势俯衝!
    空地上,正平举双手,身体崩直,在林间无目的跳跃中的一头殭尸,却在下一刻,像是被泥头车撞飞一样,僵硬的身体在剎那间就折了进去。
    四目道人眼都看直了,大叫一声:“兄台手下留情,这些是我的客户!!!
    “”
    宋晟稳稳落地,紧跟著转髓间,反身一脚后蹬,將飞跃过来的一只殭尸踹飞!
    跌出十几米远,被四目道人慌忙接住,望了一眼对方塌陷进去的胸膛,心痛到难以呼吸。
    这送回去也要被主家刁难,甚至剋扣工钱吧!
    四目道人匆匆忙忙的捡起定魂灯,並向著宋晟这边衝过来,挡住他继续下手,回头道:“兄台,我来,我来就好,这些都是我最宝贵的客户们。”
    “当心!”宋晟倏地拨开对方,迎著刚刚落地的又一头殭尸,反手一掌劈在对方的天灵盖上。
    咚!!!
    沉闷的打击感相当强烈。
    殭尸的双腿瞬时沉入地底,直没膝盖!
    宋晟这才平静道:“道长,这可不是客户不客户的问题,刚刚我过来时就注意到,这些东西没有人性的。”
    四目道人却肉疼的紧,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位兄弟绝非一般人啊。
    一巴掌將殭尸劈进地底下,这简直是天生神力!
    他担心宋晟再打下去,自己的客户们全都报废,赶忙重新点燃定魂灯,隨后单手掐指,口中念念有词:“定!”
    下一刻,原本还乱成一团的殭尸们,好似机器收到了指令一样,全都在同一刻停了下来,一动不动的杵在那里!
    宋晟见状,微微挑眉。
    方才他是刻意出手的。
    这些乱成一团的殭尸,压根就不成气候,正好方便了他初步试试殭尸二字的成色。
    现在看来,这帮傢伙虽然比不上任老太爷那一档次,但一身的铜皮铁骨確实不是盖的。
    刀砍斧剁,却不如拳脚来得利落!
    不过,这种初始阶段的殭尸,水准確实比较一般。
    虽然力气大一些,皮肉坚硬一些,指甲和牙齿锋利一些,但也没到特別夸张的地步。
    整体的表现力,多少有点对不起殭尸”这两个字眼。
    眼见没了出手的余地,宋晟便告辞道:“道长,既然这里的事情已经解决了,那我便先行告辞。”
    四目道人擦著冷汗,道:“祝兄台一路顺风。”
    驾马从云雾山走出来时,远处的天色已经微微擦亮。
    从和四目道人分开之后,接下来的一路倒是平坦了很多,没再遇到乌七杂八的东西,只是碰到了几头饥渴难耐的肉食性猛兽,给了彼此一次互道衷肠的机会。
    只能说,野生的確实在肉质方面,更好吃一些。
    走出云雾山后,宋晟顺手便领取了隨机任务的奖励:
    白银宝箱。
    这还是他头一回如此轻易的收穫到白银级的宝箱。
    果不其然,在副本难度加大之后,这隨机任务的奖励幅度也增大了。
    宋晟找了一处潭水旁边的空地,暂时坐下歇脚,也让马儿喝口水,顺便休息一下。
    ——
    宋晟则选择了开箱。
    【白银宝箱开启成功:获得神秘刺青(鹰),获得神奇点数x1,获得解毒丸x1。】
    嚯!
    全是没见过的!
    先是新的神秘刺青,这一回竟是轮到了天空中的霸主—鹰。
    等到后背烙印上的新的刺青纹路后,宋晟感觉最明显的,便是视野范围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与开阔了心念涌动间,在十余米之內,便是一条蚊子腿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除此之外,鹰的利爪与尖喙的优势,大多融进了手上功夫里。
    只要集中注意力时,双手便会浮出如同角质层一样,是一种完全看不到的特殊质感。
    尤其是在同虎”的蛮力相结合时,宋晟甚至可以在轻易做到徒手开碑裂石,甚至是生撕钢板的地步!
    此外,一种类似於第六感的危险感知能力,也大幅度提升了很多。
    而剩余的收穫里,神奇点数是类似於神秘点数的东西,专门用来提升神奇类”的物品上限的。
    宋晟没什么犹豫,將之消耗在了橡皮泥上。
    上一次用橡皮泥的时候,除了因为手法生疏一些外,整个前摇的过程,也慢的有点太离谱了,除非提前完成製作,不然的话真的打起来,確实是耽误时间。
    消耗一点神奇点数,等橡皮泥的提升过程结束之后,宋晟简单的试了试,完成后的速率,明显高了一个档次。
    几次试验过后,宋晟才將最后的一枚解毒丸奖励暂时收起。
    这玩意字如其名,就是一种临时的救命药。
    可解百毒,且毫无副作用,基本上是药到病除,暂时备下!
    任家镇宋晟连夜跋涉,终是在上午的时候,赶到了任家镇上。
    找了一家客栈,暂时的將马儿寄放在客栈的后院里。
    而后便一个人到租下的单人客房,先行休息了片刻。
    他这一整晚几乎没睡,眼下也確实是有些乏了。
    最后再確定了一眼任老太爷的坐標,还位於他自己的墓穴中,於是便舒舒服服的休息了一阵子。
    等他重新醒过来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时分。
    宋晟这才开始行动起来。
    將马儿留在客栈这边,给了服务小生几枚大洋,托其帮忙照看一下。
    他一个人走上街头。
    这一时期的街市上,粗衣麻布才是普通百姓的常服。
    宋晟的全身上下,虽是深色的休閒装,但本就是高档货,无论是料子还是针脚,相较於当下时代,多少是有点醒目的。
    忽地,一抹胭脂水粉的味道飘来。
    身畔传来一道年轻而细腻的嗓音。
    对方的语气里带著一点好奇:“先生,冒昧的问一下,您身上这件衣服是从什么地方购买的吗?”
    宋晟转头。
    是一个粉色连衣蓬蓬裙的姑娘。
    那张精致的脸上,还涂著一点淡淡的胭脂色,戴著一顶衣裙同色的圆边礼帽,倒是衬托的她愈发甜美可人。
    任婷婷是从省城回来的,学过一些妆造之类的技巧。
    方才注意到街上行人中的宋晟时,几乎一眼就觉察到对方衣著的特殊。
    在省城留学多年的任婷婷,几乎没有太多犹豫,很主动的上前搭话。
    宋晟只打量了她一眼,摇摇头道:“抱歉,无可奉告。”
    说罢,转身离开。
    继续奔著任老太爷的坐標赶路。
    任婷婷见状,有些小鬱闷,嘟囔一句道:“什么嘛,不就是一件衣服而已,有什么好神气的!”
    宋晟走在街市上,边走边心道一声:
    女主吗?
    不过,看其一身粉色衣裙,似是剧情一开始的时间线了。
    看起来,任老太爷也快要起棺迁葬了,趁著其还没甦醒。
    这时候应付起来,难度要低很多。
    不然的话,真等到九叔的那两个徒弟乱来一通,指不定让任老太爷成长到什么地步。
    想到殭尸片里,九叔的那些弟子们的奇程度,宋晟甚至想帮他清理门户。
    不过,殭尸先生里的秋生、文才,还算是比较正常一点的。
    虽然也有抖机灵、拖后腿,各种惹祸的行径,但比起其他几部殭尸片里,九叔的那帮弟子们,已经算是正常一点的了。
    宋晟加快脚步,准备趁著任老太爷出世之前,试试看,能不能將其偷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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