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第29章 陈大状登场:临海第一流氓律师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为了保匪老爹,我成了斯文败类 作者:佚名
    第29章 陈大状登场:临海第一流氓律师
    百祥律师事务所。
    名头挺大。
    其实就开在火车站旁边的一条破巷子里。
    门口掛著的铜牌都生了锈,还要跟旁边的“成人以此”店共用一个楼梯。
    二楼。
    屋里没开空调,只有一台老式风扇“嘎吱嘎吱”地转著。
    一张掉漆的办公桌后。
    陈百祥正把两条腿翘在桌子上,露出一双破了大洞的红袜子。
    他嘴里叼著半截牙籤,手里抓著一把零钱。
    有一块的硬幣,也有五毛的纸幣。
    数得津津有味。
    “三百八…三百八十五”
    “叮铃。”
    门上的风铃响了。
    陈百祥头都没抬,不耐烦地挥挥手:
    “离婚案出门左拐找王大妈,討债出门右拐找黑皮。”
    “我这儿只接大案子。”
    “不想坐牢的,先交五千諮询费。”
    “我不离婚,也不討债。”
    一道清冷的声音响起。
    紧接著。
    “啪!”
    一张轻飘飘的纸片,被一只修长的手按在了那一堆零钱上。
    陈百祥愣了一下。
    他眯起绿豆眼,透过油腻的刘海看过去。
    是一张支票。
    上面的零,多得让他眼晕。
    “个、十、百、千、万…”
    陈百祥猛地把腿从桌子上放下来,牙籤都掉在了裤襠上。
    “五十万?!”
    他抬起头,这才看清了来人。
    深灰西装,金丝眼镜一脸斯文。
    但这身行头,跟这个破烂的办公室格格不入。
    “你是…那个李青云?”
    陈百祥虽然混得惨,但这几天的新闻还是看的。
    这就是那个把林家搞得鸡飞狗跳的狠人。
    “陈律师好眼力。”
    李青云拉过一把椅子也没嫌脏,直接坐下。
    “五十万,定金。”
    “事成之后,再加五十万。”
    “咕咚。”
    陈百祥咽了口唾沫,贪婪地盯著那张支票。
    一百万啊!
    够他去澳门挥霍半个月了!
    但他没伸手去拿。
    这人虽然贪,但不傻。
    能在临海市律师圈混出“第一流氓”的名號,靠的可不仅仅是不要脸。
    还有真本事。
    “李少。”
    陈百祥点了根烟,努力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钱是好东西,但这钱有点烫手啊。”
    “你爹那个案子,我听说了。”
    “十年前的旧帐物证確凿,还有污点证人。”
    “经侦大队王刚那个死脑筋亲自抓的人。”
    陈百祥吐了口烟圈,摇摇头。
    “这案子,是死局。”
    “要是好办,我找你干什么?”
    李青云推了推眼镜,目光如炬。
    “我听说,陈大状有个规矩。”
    “只要钱到位,死人也能让他开口说话。”
    “怎么?现在钱到位了,陈大状不敢接了?”
    激將法。
    陈百祥嘿嘿一笑,露出一口大黄牙。
    “別激我,没用。”
    “我是流氓,不是神仙。”
    “那把刀上有你爹的指纹,那件血衣上有受害者的dna。”
    “这就是铁证。”
    “除非你能把这地球倒著转,否则神仙来了也得判。”
    李青云没说话。
    他只是从公文包里掏出了一份复印件。
    那是王刚出示的物证清单。
    “铁证?”
    李青云冷笑一声,手指点在“凶器”那一栏上。
    “陈律师,你仔细看看。”
    “这把刀,是在哪发现的?”
    陈百祥扫了一眼:“在公司保险柜里啊,怎么了?”
    “十年前的案子。”
    李青云身体前倾,压低了声音。
    “一把砍过人的刀,一件带血的衣服。”
    “正常人谁会留著?”
    “留著过年吗?”
    “更何况我爸虽然莽,但不是傻子。”
    “这东西,十年前就该销毁了。”
    陈百祥眼睛一亮,坐直了身体。
    “你的意思是…”
    “证据链有问题。”
    李青云语气篤定,那是前世金牌律师的专业素养。
    “这十年,这把刀在哪?谁保管的?有没有被人动过手脚?”
    “如果没有持续的监管记录,这把刀就是『孤证』。”
    “它是怎么『突然』出现在保险柜里的?”
    “是谁放进去的?”
    “那个污点证人张承安,他和这把刀是什么关係?”
    李青云每问一句,陈百祥的眼睛就亮一分。
    到最后,那双绿豆眼简直在放光。
    “臥槽!”
    陈百祥一拍大腿。
    “精彩!”
    “这叫『证据污染』!”
    “只要证明这把刀脱离过警方的视线,或者被人为操控过。”
    “那它就不能作为定罪依据!”
    “还有!”
    陈百祥兴奋地站起来,在屋里转圈。
    “追诉期!”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追诉期是十年到二十年。”
    “但这案子当年已经结案了,受害者签了谅解书!”
    “现在翻案,得有『新证据』。”
    “如果这个『新证据』本身就不乾净…”
    陈百祥猛地转身,死死盯著李青云。
    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李少,你学过法律?”
    “这切入点,比我都毒啊!”
    李青云笑了笑,没否认。
    “略懂。”
    “怎么样,陈大状这案子能接吗?”
    “接!必须接!”
    陈百祥一把抓起桌上的支票,生怕李青云反悔。
    他在支票上亲了一口,满脸油光。
    “不仅要接,还要打得漂亮!”
    “用一把来歷不明的刀就想定罪?”
    “真当我们律师是吃乾饭的?”
    “只要咬死『证据链断裂』这一点,再加上那个张承安的动机不纯…”
    陈百祥抓起掛在衣架上的西装外套,胡乱套在身上。
    那件西装皱巴巴的,还沾著油渍。
    但他穿出了战袍的气势。
    “李少,你想要什么结果?”
    陈百祥一边系领带,一边问。
    “无罪释放?”
    “不。”
    李青云站起身,帮他正了正领带。
    “那个太慢了。”
    “我要取保候审。”
    “三天之內,我要见到我爸走出看守所的大门。”
    “三天?”
    陈百祥皱了皱眉,隨即咧嘴一笑。
    “有点难度。”
    “得加钱。”
    李青云二话不说,又掏出一张支票。
    “二十万,辛苦费。”
    “爽快!”
    陈百祥接过支票,塞进那个破公文包里。
    他拿起桌上那副墨镜,架在鼻樑上。
    虽然是在室內,虽然外面阴天。
    但他觉得此刻自己光芒万丈。
    “走著!”
    陈百祥大步流星地走向门口,皮鞋踩得震天响。
    “去哪?”李青云问。
    “还能去哪?”
    陈百祥回头,露出了一个极为囂张、极为欠揍的笑容。
    那是属於“临海第一流氓律师”的自信。
    “去经侦大队。”
    “找那个王刚吵架去!”
    “我就不信了。”
    “在临海这地界儿。”
    “只要我想捞人,阎王爷也得给我三分薄面!”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