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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好听就是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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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漫:开局阿卡姆,系统蝙蝠侠 作者:佚名
    第22章 好听就是好头
    想著自己尾隨车辆从街上飘过时路人的反应,郑恩若有所思地看向了马歇尔,即便是被打晕了昏迷过去,他的脸上也残留著惊恐的神情。
    郑恩本来还在想,以哥谭人的性格,甭管来了什么妖魔鬼怪都得挨上两大逼斗子才能离开呢。
    他做好了被当做靶子扫射的准备,结果是自己想多了,这幅装扮带来的效果比预计中的好上很多。
    临时找的武器的质量也很可观,郑恩掂了掂手上的棒球棍,怨不得武德充沛的某俄能在一年卖出五十万根棒球棍和一颗棒球。
    他手上这根就是俄国进口特供灌铅版本,打击感十足,很適合夜黑风高的时候干点见不得人的事。
    至於为什么没有哥谭版特供棒球棍……开玩笑,都在哥谭了,想动手多得是比它好使的东西。
    这凶器在哥谭真就只是拿来打棒球的,起码大部分时候是。
    一棒子干倒马歇尔后,郑恩刷新了下系统面板,任务【或许是道微小的光】仍处於未完成的状態。
    他寻思著是自己打得还不够,认真地向蝙蝠侠求教。
    “怎么样才能把他打得半死但又不死?”
    蝙蝠侠:“……我觉得任务完成度跟打人没有关係。”
    郑恩不在乎,“没事,试试又不会少块肉。”
    他晓得蝙蝠侠是数一数二的审讯大师,精通人体各个部位,在阿卡姆陪练团的帮助下成果斐然。说要打半死是真的打个半死,绝不会让对方多活一成。
    蝙蝠侠不赞同这种行为,但郑恩寻思你自己也没少徇私枉法,咱俩谁跟谁啊。
    “你好歹有个分寸,让我自己来,真打死人了你又不乐意。”
    蝙蝠侠不语。
    片刻后,郑恩的视角里,马歇尔身上浮现出大大小小的圆圈。
    他试著往上面戳,边上立即跳出个力度条来,是游戏里最常见的那种梯形,越往后力度越大,顏色越红,方才郑恩戳的那一下仅是最淡的绿色。
    郑恩乐了:“可以啊老蝙蝠,下次有这种好东西早点拿出来,就別藏著掖著了。”
    蝙蝠侠嘆了口气,似乎有些无奈,“据我推测,系统是一类庞大能量体的集合。它下放的权限仅是给了我使用部分能量的资格,具体要怎么操作,我还在摸索。”
    “你看到的这些是我得到系统权限后做的一点尝试,但还不到能够正式使用的时候。”
    郑恩:“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他才不管这些有的没有,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直接上手把人揍了个半死。
    再次刷新了下系统面板,和蝙蝠侠预判的一样,还是没有完成。
    郑恩咋舌,试图和蝙蝠侠討价还价,“我觉得是打得不够狠,揍个九分死怎么样?”
    蝙蝠侠“呵”地笑了一下,“你当这是吃牛排呢?”
    郑恩:“也不是不行。”
    蝙蝠侠:“当然不行。”
    “切。”眼看触到了蝙蝠侠的底线,郑恩悻悻罢手,把棒球棍收回了隨身空间。
    他学著那天杰森的样子,把马歇尔全身上下都搜罗了个遍,缴获一堆零零散散的战利品,钱包、现金、手机、配枪……
    搜完身,他又去搜汽车,从里面翻出来份文件。拆开一看,是阿卡姆精神病人出逃一事。
    郑恩一看就知道自己这是被盯上了,心下很快有了对策。
    临走前,他用马歇尔车內的绳子把对方吊在树上掛了起来,自己戴上兜帽直接飞走。
    考虑到飞得太高他认不清路,而且容易露出黑袍底下的裤子,有损自己扮演鬼魂的形象,郑恩打算按原来的路线回去。
    ……然后就被路人开枪射击了。
    所以刚才那些人只是第一次见,没反应过来,来不及拔枪而已吗?
    郑恩听著开枪的捲毛振振有词和同行的人嚷嚷,只感觉自己之前还是放鬆得太早了,哥谭的大逼斗虽迟但到。
    “我就说了要做好准备,万一刚才的恶灵回来了,这不就派上用场了!”
    捲毛长了幅头大脖子粗的壮汉模样,几个微聚在他身边青少年附和著大笑起来,吹捧著他,有一个算一个,都跟混混似的流里流气。
    “说得对辛普森,还是你聪明!”
    “要我说,这么两枪下来,恶魔都得掛了!”
    这小团体明显是以捲毛为领头,他被周围人围著,很是洋洋得意,“那可不,这都是跟我爸学的。”
    “罗马人你们听说过吧,我爸跟他的那些朋友们就是给罗马人办事的。在哥谭,甭管来的是什么东西,黑帮才是这座城市的主人!”
    他说得大声,看到周围人瞪大了眼睛,就以为是他们在崇拜羡慕,越发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可自拔。
    “我以后也要学我爸去当黑帮,今天的恶灵算什么,之后就是碰到了警员市长,挡了我的路,也都得去吃子弹!”
    好一篇豪心壮志发表出来,捲毛说完了话,却没听到任何回復。
    他皱了眉头,却看到周围人离他越来越远,有的后退得急了,还一脚摔在地上,双手撑地、挪著屁股往后退。
    “有、有……”摔了的青少年说话磕磕巴巴的,紧盯著捲毛的方向,刚从地上站起来就连滚带爬地往后面跑,“有鬼啊——”
    眼看所有人都被嚇得不行,这下捲毛就是再迟钝也意识到了不对。
    背后像是被人盯著似,升起一股汗毛倒立的悚然。
    他不敢回头,手上的枪对著后面就要胡乱射出。
    “砰——”
    棒球棍猛击他的后脑勺,发出清脆的响声。
    捲毛被打得向前一趴,直接栽倒在地上。
    “好听吗,好听就是好头。”
    郑恩也是佩服他们,不知道是哥谭的风水养人,还是半大小子人嫌狗憎,手枪说开就开,这要是个黑帮,他还能觉得情有可原,警惕性高点很正常。
    但他们就是……纯犯贱,纯找事,纯作死。
    之前吊马歇尔用的绳子还剩一些,郑恩拿出来给这捲毛用上,这次不掛树了,掛路灯。
    在资本主义提供的光辉的照耀下,每个路过的人都能清晰的看见他被吊在路灯上的丑態。
    郑恩知道,在这个面子比天大的年纪里,捲毛遭了这齣,从今往后也算是半个死人了。
    活该,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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