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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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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漫:开局阿卡姆,系统蝙蝠侠 作者:佚名
    第28章 我去
    “查一下这车往哪去了。”
    蝙蝠侠按著耳麦,嘶哑的喉癌音刺得耳麦另一头的人一激灵。
    “我猜也是,少爷,毕竟你费劲巴拉地把它安了上去,想必不是为了给那辆麵包车增添一点微不足道的装饰。”
    巨大的溶洞里,头髮灰白的老人正坐在电脑前敲著键盘。
    这个天然形成的地下溶洞被人为改造成了办公场所,各种高科技產物排放陈列的同时,还有蝙蝠听到动静,在头顶飞来飞去製造声响。
    这地像极了爆米花大片里的秘密基地,论实际效果,倒也没差,反正都是在做见不得人的事情。
    屏幕上显示出了麵包车的行动轨跡。
    “这条路线……我想你是对的,少爷,他们就是奔著阿卡姆去的。”
    阿尔弗雷德將电脑分析出的图像同步传输到蝙蝠车上,“那么您接下来要怎么做呢?总不能是单枪匹马的杀过去吧?”
    没能得到蝙蝠侠的回应,阿尔弗雷德无奈地嘆了口气。
    “请体谅一下老年人脆弱的心臟吧,您身上的伤还没好全呢。后天还有一场宴会要参与,到时候您要怎么解释身上的伤痕?又一次突破人体极限的运动吗?”
    稍微对蝙蝠侠这个角色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蝙蝠侠的名字是布鲁斯·韦恩,韦恩家族的独子。在双亲身亡后,他继承了韦恩集团和庄园,同抚养自己长大的老管家亲如父子。
    阿尔弗雷德就是这个管家。
    在小布鲁斯长大前,他忠诚的守护著老托马斯留下来的遗產,保护著年幼的小布鲁斯不因意外身亡。
    即便布鲁斯长大后前往世界各国游歷,他也始终留守在韦恩庄园,等待著小主人的回归。
    如今,布鲁斯·韦恩长大了,也终於结束了多年的游歷回到哥谭。
    对於他要成为蝙蝠侠的决定,阿尔弗雷德並不赞同。
    那太危险了,这个自己看著长大的孩子可能哪天就死在自己的眼前。
    但他也知道,那天夜里,这个男孩或许从未走出过巷子。
    那个漆黑的小巷吞没了一家三口。
    他从里面带出来的只是一具空壳,如今这具空壳挣扎著长出了血肉,长成了名为蝙蝠侠的英雄。
    阿尔弗雷德怎么能忍心放任他踽踽独行?
    於是,当蝙蝠侠出现在眾人眼前时,他最初的搭档,名为“便士一”的后勤也隨之诞生。
    “便士一。”蝙蝠侠的声音低低的,“我知道该怎么做。”
    受到操控的蝙蝠车停在他面前,蝙蝠侠开车往另一个方向行驶,与阿卡姆背道而驰。
    见自己的话起了点作用,阿尔弗雷德鬆了口气。
    起码今天晚上,他不用担心自己会在蝙蝠洞里迎接一个鲜血淋漓的少爷。
    “那您这又是要去哪呢?”
    “我怀疑这和阿卡姆疯人院爆炸案有关联。”
    蝙蝠侠开著车在街道上疾驰,“我准备去调查一下。”
    “好吧。”阿尔弗雷德自言自语道:“或许警察局会比疯人院更欢迎一个穿得像个蝙蝠的傢伙。”
    蝙蝠侠就当自己什么都没听到。
    哥谭市警察局。
    二十四小时都有人值班的中央大厅亮著灯,甚至比白天还亮堂几分。
    布洛克和戈登一前一后地出了大厅,往地下停车场的方向走。
    “我就说了他们不会同意的。”
    布洛克摊著手,“这下好了,我们要怎么办?申请不到逮捕令,我们就没有权限去搜查阿卡姆,什么都干不了。”
    在从郑恩手里拿到证据后,他和戈登就向上递交文件,申请了逮捕令。
    警监埃森没说什么,戈登觉得这是个好的开头,布洛克却保持著悲观態度。
    他在gcpd待的时间可比戈登要久得多了,埃森是个好人,但她只是个警监。
    果不其然,中午递交上去的申请,晚饭还没吃呢,就被打了下来,说是证据不够充分。
    戈登不甘心地去找埃森,但对方也只能给他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
    目光往上看,那才是逮捕令下不来的原因。
    很多事情不能言传只能意会,戈登意识到了埃森想表达的事情,他转头看向追过来的布洛克,对方露出了意料之內的表情。
    他看看布洛克,又看看埃森,“所以你们都知道?”
    你们都知道这事成不了,都知道局长贪污腐败?
    戈登压抑著怒火的视线从周围人的身上扫过,但没人愿意对上他的眼睛,也没人愿意给他一个正面答覆。
    埃森拍了拍他的肩膀,嘆息道,“回去吧。”
    戈登不愿意就这么离开,布洛克揽著他的肩膀强行带著他走,“走吧,你就是在埃森的办公室里站到天荒地老也没用的。”
    戈登是个倔脾气,上面给的藉口的证据不充分,他就自愿加班,接著整理、补充资料,势要把藉口中所谓不充分的部分补上。
    布洛克没有办法,就跟著他忙活,一直到了现在才打算要下班回家。
    不是他想打击戈登,但问题就摆在眼前。即便戈登把申请写得再完善,逮捕令也不会通过的。
    “明天再试试,总会有办法的。”
    戈登不甘心,“实在不行,我自己去阿卡姆一趟。”
    布洛克觉得他疯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那里是罗马人的地盘。他们虽然不至於在大庭广眾下枪杀警察,但真出了什么事,没人能护得住你。”
    “只是去看看情况,没什么大不了的。”戈登说,“不然还有谁能去?”
    “我去。”
    黑暗中兀然传出的声音让布洛克嚇了一跳,他下意识地把手按在了腰间的枪上,大呵道,“什么人!”
    “別紧张,我认识他。”
    戈登往前走去,黑暗中走出的人影和他打过几次交道,已经是能放心交谈的程度了。
    垂落的披风、坚硬的战甲和胸前蝙蝠的標誌,以及头盔顶部两个尖尖的耳朵,来人的身份確凿无疑。
    布洛克看得惊了。
    他难以置信地喊出近来人们对眼前这人统一的称谓。
    “蝙蝠侠?”
    他看了看眼前这个黑漆漆的怪人,又看了看戈登,“你知不知道局里正在通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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