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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大家都叫我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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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漫:开局阿卡姆,系统蝙蝠侠 作者:佚名
    第49章 大家都叫我老鼠
    那个跑得飞快的小孩,很有可能就是杰森的同伴。
    想到这,他直接跟了上去。
    小巷里的条件比他想像得还要简陋几分,尤其那小孩藏身的地方。
    那扇破铁皮真的能挡住什么吗?
    郑恩看著扭曲弯折的门,漏风的地方被里面的人用纸片木板之类的东西挡上,就是不知道能起多大作用。
    他敲了敲门,试探性地喊了几声,“有人在吗?”
    “不、不在……”
    “闭嘴!”
    第一个回话的小孩听声音就知道呆呆愣愣的,嘴里刚吐出话就被另一个孩子捂住,可惜他还是捂得晚了。
    郑恩已经听到了他们的声音。
    “咳咳。”
    他清了清嗓子,刚想跟他们表示自己不是坏人,就听到有人气喘吁吁地跑进了巷子。
    郑恩回头,那是一个头大脖子粗的中年人,身上因为剧烈运动出了一身热汗,裸露在外的皮肤有些发红。
    对方看到郑恩杵在门口,赶忙问他,“你有没有看到个抱著一袋麵包的小孩?他偷了我车里的麵包!”
    他用手比划著名,“很大一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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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道理说,买得起车的人是不应该这么在意一袋麵包。
    可郑恩看了眼他身上洗得泛白的牛仔布料,就意识到了这人家境也不富裕。
    考虑到美利坚的国情,车几乎是他们生活的必需品,藉助贷款也必须买,有车似乎也证明不了什么,一切又顺理成章了。
    “没。”郑恩摇了摇头。
    对方看了他一眼,倒也没多想,拧著眉头大声地嘆了口气,脸上儘是副懊悔的神情,转身的时候嘴里还在念叨,“该死,我要是买完东西直接回去就好了!”
    他满脑子都是丟了的那袋麵包,连郑恩用手碰他都没什么感觉,直到郑恩动手拍他,他才转过头来,“怎么?你记起来那小孩跑哪去了?”
    “別管那小孩了,老兄。”
    郑恩弯腰从地上捡起张钞票,“你钱掉了都不知道,有那功夫到处找人,不如拿这钱再去买一袋麵包。”他不打算供出那个小孩,但也没打算干看著。
    他既然决定要袒护对方,就应该负起袒护的责任。
    中年人看到那张钞票瞬间伸手抢了过去,“对对对,这就是我的钱。”他看也不看自己的钱包,也没打算核查。
    这现金的数额足以抵消先前的损失。有了意外之喜,他的心情显然好了很多,“谢谢你啊,小哥,不然我都不知道。”
    郑恩只是笑笑,见中年人走了,他才有心思感嘆这人腿脚可真利索。
    小孩跑得跟飞鼠一样,他都差点跟不上,对方还能追到这里,很难不让人怀疑哥谭人是不是平常追小偷劫匪追习惯了。
    见中年人走远了,郑恩才又开始敲门,“现在可以好好说话了吧?你们是杰森的朋友吗?我是jean,他应该跟你们提起过我。”
    郑恩其实不清楚杰森会怎么介绍他,可能是郑恩,也可能是jean。
    但他很聪明,又很警惕,大概率说的会是假名,即便一开始说的是真名,在发现黑帮找人后,肯定也会让知道的孩子改口。
    不管怎样,报jean这个名字总不会有错。
    听到这话,里面的纸片被移动了下,露出了一条小缝和小缝后的眼睛。
    郑恩意识到对方是在打量自己,老实地往后退了几步,好让里面的人能看到自己的全貌。
    不一会儿,里面传来了叮叮噹噹的响声,铁门被打开来。
    郑恩走进去粗略地扫了一眼,还好,这屋子没他想像得那么逼仄,容纳三四个小孩生活不成问题。
    里面也只有三个孩子,最远的那个在地上躺著,底下铺了木板和厚实的床单,身上盖著的被子也很厚,只能看到大致的身形。
    然后是站在门边上,往自己身边靠近的两个孩子。手上都没有东西,应该是趁刚才把面包藏起来了。
    一个块头很大,看起来得有十四五岁,脸上长著雀斑,鼻子红红的,看起来不太聪明,应该是最先说话的那个。
    另一个身形瘦小,脸蛋也尖尖的,两只眼睛镶嵌在没多少肉的脸上,显得又大又圆。
    她仰著头看郑恩,“你就是那个对杰森很好的jean?”
    她说了话,郑恩才意识这是个女孩。流浪儿们穿得都很顺便,捡到什么穿什么,她又留著和杰森相差无几的短髮,乍一看很难分出性別。
    “我是凯西,大家都叫我老鼠,你叫我老鼠就可以了。”她大拇指对著边上的男孩,“这是大块头,里面休息的是聪明蛋。”
    大部分时候他们都以外號相互称呼,只有小部分孩子会有名字,可能是父母起的,也可能年纪大点了之后,给自己隨便起的名字。
    凯西挡在另一个块头更大些的孩子面前,主动承担起对话,“你是来找杰森的吗?他现在不在,你可以晚点再来找他。”
    虽然確认了自己的身份,但还保留著警惕,没打算留他做客吗?郑恩这么想著,蹲下身去看凯西,“我能在这等杰森回来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我们这条件不是很好。”凯西犹豫了一下,“你等等我。”
    这房间一览无余,能看到杂物隨意堆著。家具不多,而且都很老旧,可能是从垃圾场或街头翻找回来的。上面有修补的痕跡,或是用钉子钉上,或是用胶带缠著。
    凯西跑到里面翻找了一会儿,把堆垒的杂物拨开,从中推出把办公椅。这椅子平常被他们用来放衣服被子,还算乾净。
    把办公椅推到郑恩跟前,她又拿了小板凳给自己和大块头坐。
    跟郑恩面面相覷了片刻后,凯西搜刮著脑子里为数不多待客知识,起身去拿了瓶矿泉水,倒在一次性小杯子里递给郑恩。
    流浪儿对水没什么要求,这矿泉水一看就知道不是他们平常能喝的类型。
    凯西是从聪明蛋的床头拿的矿泉水,应该是特地给病患提供的,郑恩沾了光,知道这已经是他们最能拿得出手的款待,也不好意思推脱。
    “你们平常都住在这里吗?”
    郑恩態度自然,没露出嫌恶或者惊讶的表情,这让密切关注著他的凯西放鬆了些,“对,我们在这住了很久。”
    “虽然乱了点,但待著这里不用被风吹、被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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