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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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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千金随母改嫁,通兽语震撼全军 作者:佚名
    第95章 救人
    秋收的號角吹响,和平村彻底陷入了一片金色的忙碌海洋。
    天气也一日凉过一日,晨起的薄雾带著刺骨的寒意,催促著人们换上了厚实的衣裳。
    周家小院里却是一派安然。
    一排排新搭的竹架上晾满了新采的草药,黄芪、当归、白朮,各色药材在秋日阳光下散发著浓郁的药香。
    陆云苏和许曼珠正蹲在院子中央一个巨大的簸箕前。簸箕里堆满了刚晒乾的黄芪,根茎粗壮,色泽澄黄。
    “妈,你看。”陆云苏拈起一根形態饱满的黄芪,指尖在根须处轻轻一划,“这种块头大的、年份足的,药性最烈,要单独分出来。这些细小的鬚根,就归到另一边。”
    许曼珠听得格外认真,手上分拣的动作也愈发小心翼翼。自从上次陆棠棠的事情过后,她心里始终悬著一块大石。面对大女儿,她总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虚。能为家里多做点事,似乎就能让那份愧疚减轻一分。
    院外忽然传来一阵由远及近的嘈杂喧譁,打破了这方小院的寧静。
    “陆神医!陆神医在吗?快!快救命啊!”
    那声音嘶哑急切,是张红军的。
    伴隨著粗暴的拍门声和张红军那標誌性的大嗓门,周家那扇刚修好没多久的院门被“砰”的一声从外面猛地撞开。
    张红军一头扎了进来,满脸焦黑,额上的汗珠混著灰尘滚落下来,划出几道狼狈的沟壑。他身后跟著几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合力抬著一副简陋的担架,脚步踉蹌地衝进了院子。
    担架上躺著一个人。
    一个穿著早已被鲜血浸透成黑红色的民兵军装的年轻人。
    那年轻人浑身浴血,一条腿以一种极其诡异的角度扭曲著,森白的骨茬甚至刺穿了裤管和皮肉,暴露在空气之中。他双目紧闭,牙关死死咬著,额上青筋暴起,喉咙里压抑著野兽般痛苦的低吼。
    这血腥恐怖的一幕,让院子里几个人的脸“唰”地一下褪尽了所有血色 。
    “妈,知瑶,你们带小清晏先进屋。”
    许曼珠失魂落魄地点点头,周知瑶急忙抱起在一帮玩耍的小清晏,逃也似的躲回了屋里。
    陆云苏这才转过身,平静的目光扫过担架上那个奄奄一息的年轻人,最后落在张红军那张快要哭出来的国字脸上。
    她沉声问:“他怎么了?”
    “陆神医!”张红军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三步並作两步衝上来,语速快得像是在放炮仗,“这是咱们公社的民兵小梁!今天带队在后山巡逻,撞上了一头髮了疯护崽的老野猪!那畜生一头就把他给顶飞了!幸亏山里打猎的几个老猎户听见动静赶过去,开了两枪把野猪嚇跑,才算捡回一条命!”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喘著粗气继续道:“我们把他抬下山,立马就送去了镇上的卫生院!可卫生院的王医生看了眼就直摇头,说这条腿骨头碎得跟渣子似的,根本接不上了!想要保命,只有一个办法,就是锯了腿!”
    “可小梁这孩子是个倔脾气!他一听要锯腿,当场就炸了,说什么他要是成了瘸子,还不如死了算了!死活不肯签字做手术!王医生见他不配合,怕他死在卫生院里晦气,乾脆就把我们给轰了出来!”
    张红军的声音里带上了哭腔,眼眶通红:“我们也是实在没办法了!开车去县城医院,一来一回起码要四五个钟头,就他这流血的速度,人还没到县城,血早就流干了……”
    他说到这里,小心翼翼地抬眼覷著陆云苏的脸色,声音越来越小。
    陆云苏听完,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她只是静静地看著他,那双漆黑的眸子深不见底,像两口古井,不起一丝波澜。
    半晌,她才淡淡开口:“所以你就把这个半死不活的人,抬我这里来了?”
    “呃……”张红军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他尷尬地哈哈笑了两声,抬手摸著自己的后脑勺,目光控制不住地四处乱瞟,“这……这不是知道陆神医你医术高明,妙手回春嘛!我想著,別人救不了,你肯定有办法!这……这指不定就能保住小梁这条腿呢!”
    他搓著手,脸上堆砌起近乎諂媚的笑容,就差没当场跪下了。
    “陆神医,陆活菩萨!你快给看看!求求你了!这孩子才二十出头,要是真没了腿,这辈子可就全完了啊!”
    陆云苏没再理会他的聒噪。
    她迈开步子,走到担架旁,垂眸看向那个躺在血泊中的年轻人。
    那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浓眉大眼,国字脸,下頜的线条坚毅而顽固,一看就是那种认死理的倔驴脾气。此刻,他似乎察觉到了有人靠近,艰难地掀开沉重的眼皮,一道模糊的视线投了过来。
    当看清眼前站著的,只是一个身形单薄、年纪甚至比自己还小的姑娘时,他那双因为失血过多而显得黯淡的眸子里,飞快地闪过一丝错愕,紧接著便是浓浓的不信任与怀疑。
    可那份怀疑之下,又埋藏著一丝濒死之人抓住最后一根稻草的希冀。
    两种矛盾的情绪在他眼中交织,最终化为一片灰败的绝望。
    陆云苏只看了他一眼便收回了视线。
    她蹲下身,无视了那扑面而来的浓重血腥,伸出两根手指,精准地搭在了伤者大腿內侧的动脉上,微微用力一按,那原本还在汩汩冒血的伤口,流速瞬间减缓。
    紧接著,她便开始在那条血肉模糊的右腿上,一寸寸地探查起来。
    这是一条被彻底摧毁的腿。
    小腿脛骨和腓骨呈现出开放性的粉碎性骨折,断口处参差不齐,被野猪的獠牙和巨大的衝击力撞成了十几块碎片。更严重的是他的脚,半个脚掌连同脚踝的部分,几乎被硬生生撕扯了下来,只剩下一点皮肉还可怜地黏连著,创口处血肉模糊,甚至能看到森森的白骨和断裂的筋腱。
    也难怪卫生院的医生说只能锯掉。
    这样的伤势,別说是在这个医疗条件落后的年代,就是放在她前世设备最先进的医院,想要完全復原,也是一个极其棘手的大手术。
    陆云苏的眉头几不可见地蹙了一下,隨即又迅速抚平。
    她站起身,清冷的目光扫过旁边那几个同样紧张得手心冒汗的猎户,声音里听不出任何情绪。
    “他被野猪咬掉的脚掌呢?捡回来了没有?”
    此言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
    捡回来?那块血肉模糊的烂肉,捡回来做什么?难不成……还能安回去?
    这个念头太过惊世骇俗,以至於没人敢相信。
    还是其中一个年纪稍长的猎户最先反应过来,他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一拍大腿,急忙转身从自己背后的背篓里翻找起来。
    他哆嗦著手,从一堆杂物中,捧出了一块用几片巨大的芭蕉叶包裹著的东西。
    叶子被血浸透,呈现出一种诡异的暗红色。
    他颤抖著声音,將那东西递了过来,像是捧著什么滚烫的山芋,连声音都在发飘。
    “在……在这儿……还热乎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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