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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覲见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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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4章 覲见男爵
    李昂在门口稍作停顿,深吸一口气,隨后挺直脊背走向主座。
    他在离主座约十步远的地方停下,右手抚胸,向端坐於上的男爵躬身行礼,
    “向您致敬,尊贵的高斯弗雷德男爵大人。李昂·德·罗塞洛,响应您的徵召,听候您的差遣。”
    隨后,李昂单膝跪地,等候男爵发话。
    “很高兴你能来,小李昂。”
    高斯弗雷德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有一头金色的长髮,皮肤较白,鼻樑高挺,说话的声音十分傲慢。
    白皙的皮肤和高挺的鼻樑意味著高斯弗雷德有更纯粹的北方法兰克血统,这在巴塞隆纳的贵族圈子里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而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要是有个人装作不留意地夸讚了男爵大人的肤色,如果他是僕人,会被赏赐一大笔第纳尔;如果他是贵族,则会被男爵引以为知己。
    而在座的大部分贵族,包括李昂。都是深色头髮、棕色眼睛,並且肤色较深,也更容易被晒黑。
    这说明他们大多拥有伊比利亚—罗马血脉,虽然西罗马帝国已经灭亡好几百年了,但罗马人的血脉却永远的留在了伊比利亚半岛,並在这片土地上与后来者融合,形成了如今加泰隆尼亚贵族的主体。
    “我听外面的人说,你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混小子,今日一见,那些流言蜚语可以寿终正寢了!”
    男爵走下主座,扶起李昂,拿出手帕擦掉了李昂盔甲上褐色的血跡——那是在与山贼战斗中不小心沾到的,粗心的李昂並没有及时发现。
    “看来你路上遇到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不过这对骑士来说是家常便饭。”
    “虽然你替你死去的父亲尽到了一个封臣的义务,但我仍需在战场上检验你的忠诚和勇武,当你展露的足够多时,我会適时確认你的继承权。”
    “请放宽心,孩子,这对一个勇敢的骑士来说並不难!”
    说罢,男爵在眾人目光的注视下重新回到主座,张开双臂。
    “现在,在出征之前,请大家尽情享受这丰盛的晚宴!”
    高斯弗雷德男爵的话是一把软刀子,听上去让人感觉暖意洋洋,实则绵里藏针,核心意思就是让李昂为他卖命。如果是初入贵族圈子的新手小白,很容易被这波糖衣炮弹攻陷。
    李昂想起以前一些关於男爵的评价,不禁暗暗点头。
    难怪对方能坐稳男爵之位这么多年,身上果然还是有些东西的。
    “如您所愿,大人,您的意志就是我的目標!”
    李昂决定不跟他玩这些虚的,先好吃好喝一顿再说,口舌之利这种事情他不是很擅长,而且最终决定自己能否获得继承权的关键是战功,而不是虚头巴脑的外交。
    本著多说多错,少说少错的原则。他低头做出一副谦卑的样子,走到长条餐桌,在自己的位置上埋头吃喝起来。
    不得不说,男爵不愧是男爵,晚宴上准备的食物让李昂大开眼界。
    餐桌中央是一只蜜汁烤乳猪,这是宴会上最常见的菜,原主曾经也有幸跟著父亲吃过几次。旁边还有一只香料烤鹅,让李昂眼前一亮,因为奥尔加尼亚在巴塞隆纳西北部,这里位於庇里牛斯山脚下,远离地中海,所以河流湖泊较少,连带著水禽也十分少见。
    像鸭子和大鹅之类的物种都必须从东边的赫罗纳和罗塞略伯爵领进口,曾经本地贵族也试著让领民尝试去饲养,但一没知识二没文化的农奴根本不知道要怎么伺候这些在水里游的傢伙,不出意外全部养死了。
    至於旱鸭子和旱鹅,要等到19世纪才会出现。它们的另一个名字叫交趾鸭,据传最初是从东南亚地区引种而来的。
    但巴塞隆纳公国距离东南亚有十万八千里,李昂这辈子肯定是吃不到旱鸭子了。
    “嗯,这大鹅还真不错!”
    李昂揪下一只鹅掌,塞进嘴里嚼了起来。鹅掌烤得恰到好处,外皮焦香,內里软糯,香料的味道完美地渗入其中,让他忍不住又伸手去撕另一只。
    等他吃完两只鹅掌,手上已经沾满了油渍。周围的贵族也都差不多,大家都是直接手抓,没有人想到去使用刀叉。就连坐在首位上的男爵,也只在自己面前摆了一把小刀,用於切割咬不动的肉。
    看著眼前贵族们胡吃海喝的样子,李昂实在无法將他们与后世优雅得体的贵族联繫起来。
    不过这样反而更好,太过繁琐的礼仪反而会让人处处受限。吃饭就应该自由一点,像什么“左手拿刀,右手拿叉,吃饭不能讲话”这些规矩都是扯淡,真饿急了谁管你这么多?拿在手上就是炫!
    这个时候,不知道谁打了个响嗝,吃饱了的骑士们马上开启餐桌上的必备节目——一群醉醺醺,拿著酒杯的骑士三两相聚在一起,天南地北的开始吹牛打屁。
    一个满脸通红的骑士猛地拍打桌面,震得杯盘叮噹作响:“去年在普罗旺斯,我一个人就砍翻了三个佣兵!他们的剑术软得像娘们!”
    “那算什么!“另一个留著大鬍子的骑士不甘示弱地站起来,撩起衣袖展示手臂上的伤疤,“看见没?这是在莱里达被摩尔人的弯刀砍的!我当时肠子都快流出来了,照样把那异教徒的脑袋砍了下来!”
    角落里,几个年轻骑士围著一个老兵,听他吹嘘著在圣地作战的经歷:“耶路撒冷的城墙有那么高!异教徒的箭矢像蝗虫一样飞过来……”
    李昂安静地坐在原位,小口啜饮著葡萄酒。这些夸张的故事里显然掺杂了大量水分,但他听得津津有味——从中至少能了解这些骑士的性格和经歷。
    “嘿!罗塞洛家的小子!”那个展示伤疤的大鬍子骑士突然转向李昂,“听说你今天在路上收拾了几个山贼?”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过来。李昂放下酒杯,谦虚地说:“只是几个饿昏头的可怜人,算不上什么战绩。”
    同时,他快速搜索脑海中的记忆,找到了这个大鬍子骑士的名字和身份信息。
    对方全名叫佩雷·阿马特,是奥尔加尼亚城堡东北方向一座叫塞伦村的封地骑士,家里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成年,小儿子估计也快了。
    想到这儿,他马上紧张起来,打起十二分精神。
    佩雷有两个儿子,但他只有一块封地,所以长子肯定会继承塞伦村的封地,次子大概率会获得一笔財產,然后远走他乡。
    但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德格伦村在法理上並没有领主,所以不管是为了儿子,还是为了自己,佩雷都有理由覬覦自己的德格伦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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