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前往史莱克
斗罗,兄弟霍雨浩,我为凯皇 作者:佚名
第10章,前往史莱克
霍雨轩看著哥哥和唐雅、贝贝那如同看怪物般的眼神,只能尷尬地嘿嘿笑了两声,摸了摸鼻子:
“嘿嘿,运气好,运气好……可能是我这武魂……对身体的协调性和力量控制有点加成?”
他努力想把这一切归结於外因,掩饰自己那过於离谱的悟性。
接下来的路程,霍雨轩彻底成了唐雅和贝贝的重点观察对象。
他们不信邪地又传授了一些更高深的技巧理念,结果霍雨轩依旧是“一听就懂,一练就会”,
甚至偶尔还能提出一点让贝贝都眼前一亮的、更优的发力方式或角度选择。
这彻底坐实了他那妖孽般的学习能力。
唐雅从最初的震惊,到后来的麻木,再到最后,看著霍雨轩的眼神简直像是在看一座移动的宝藏!
这种天赋,简直是振兴唐门的绝佳人选!
几天后,四人终於回到了唐门在史莱克城的驻地——一处虽然有些破败但还算清幽的小院。
安顿下来后,关於史莱克学院特招名额的分配问题,自然被提上了日程。
按照唐雅最初的想法,这个名额给天赋同样出色且性格坚韧、努力上进的霍雨浩最为合適。
然而,目睹了霍雨轩那惊世骇俗的天赋表现后,唐雅和贝贝都陷入了沉思。
房间內,四人围坐。
唐雅看著霍雨轩,又看看霍雨浩,最终艰难地开口:
“雨浩,雨轩……关於史莱克学院的那个特招名额……”
霍雨浩立刻说道:
“小雅老师,贝贝师兄,这个名额理应给雨轩!他的天赋比我强太多了,进入史莱克一定能获得最好的培养!”
霍雨轩却连忙摆手:
“別別別!哥,这名额还是给你!你知道我的,就想著躺贏,去了史莱克那种天才扎堆的地方,规矩多压力大,我肯定受不了!
还是你更適合,你那么努力。”
唐雅和贝贝交换了一个眼神。
贝贝沉吟片刻,缓缓开口:
“雨浩,雨轩,你们的兄弟情谊我们都看在眼里。
不过,名额只有一个,我们必须做出最有利於个人,也有利於唐门的选择。”
他看向霍雨轩,目光深邃:“雨轩,你的天赋……已经不能用常理来揣度了。
千年第一环,恐怖的战斗直觉,匪夷所思的学习能力……你知道这意味著什么吗?”
贝贝顿了顿,语气无比肯定:“这意味著,就算没有这个特招名额,以你的条件,史莱克学院的大门也必定会为你敞开!
甚至,外院的老师会抢著要你!你的千年魂环就是最好的通行证和敲门砖!
参加入学测试对你而言,只是走个过场,展现一下你这份……『小变態』的实力而已。”
唐雅也用力点头,接话道:
“没错!雨轩,你根本不需要这个名额!你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特例!反倒是雨浩……”
她看向霍雨浩,“雨浩的天赋同样卓越,尤其是那精神探测共享的能力,绝对是顶级的辅助和控制系苗子。
但他目前只有一个十年魂环,在入学测试中,面对眾多天才的竞爭,可能会遇到一些阻力。
这个特招名额,能確保他直接进入学院,得到最好的起点和资源,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波折。”
霍雨浩还想说什么,霍雨轩立刻按住了他的肩膀,笑嘻嘻地对唐雅和贝贝说:
“小雅姐,贝贝大哥,你们说得太对了!就这么定了!名额给我哥!我就陪他去参加入学考试,顺便看看史莱克学院到底有多厉害!”
他拍著胸脯保证:
“你们放心,有我在旁边,保证没人能欺负我哥!谁敢拦路,我就用新学的暗器手法跟他讲讲道理!”
看著霍雨轩那副“我去考试就是玩”的自信的模样,又看看霍雨浩眼中闪烁的感动和更加坚定的斗志,唐雅和贝贝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好!”
唐雅一锤定音:“名额归雨浩!
唐门小院的日子寧静而充实。霍雨浩在贝贝的指导下,如饥似渴地学习著玄天功,凭藉强大的精神力,他的进步一日千里。
体內魂力越发凝练醇厚,那枚莹白色的百万年魂环也隨著玄天功的运转,散发出更加內敛而深邃的金色光晕。
霍雨轩则继续贯彻他的摸鱼大计。
唐门绝学?嗯,会了会了,能用就行,深究?太麻烦。
修炼?魂力17级,体质魂宗级別,在新生里横著走都够了,那么拼命干嘛?
他更多的时间是躺在院子的老槐树下晒太阳,或者在史莱克城里閒逛,用签到得来的小金库买各种新奇的小吃,美其名曰考察民情,融入环境”。
史莱克城,这座依託於大陆第一学院而兴起的宏伟城池,其繁华程度远超霍雨浩兄弟的想像。
高耸的城墙,宽阔整洁的街道,川流不息的人群,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售卖著各种魂师所需的物品,魂导器、药材、矿石、魂兽材料,甚至还有专门的魂环鑑定所和魂技训练馆。
空气中瀰漫著浓郁的魂力波动和,蓬勃的朝气,处处彰显著这座魂师圣地的底蕴。
很快,史莱克学院一年一度的招生季到了。
学院正门处,人山人海。来自大陆各地的少年少女们,或紧张,或兴奋,或自信满满,在家长或师长的陪同下排著长长的队伍。
最低十五级魂力的硬性要求,將绝大多数人挡在了门外,但即使如此,符合条件的天才依旧如过江之鯽。
霍雨浩紧握著唐雅给他的特招凭证,手心微微出汗。
他看著周围那些气息不弱的同龄人,尤其是看到不少人脚下升起的黄色甚至百年魂环时,心中难免有些忐忑。
他只有一圈看似十年的白色魂环,在人群中显得格外扎眼,不时引来一些好奇或略带轻视的目光。
“哥,紧张啥?”
霍雨轩嘴里叼著一根刚买的糖葫芦,含糊不清地说,他今天难得没穿那身標誌性的破烂衣服,换了身贝贝给找的乾净布衣,但那股懒洋洋的气质丝毫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