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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哥布林……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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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险者?地下城美食家! 作者:佚名
    第16章 哥布林……能吃吗?
    雷恩用剑尖挑过一只哥布林的尸体,將其平展在地上。
    拋开诡异的暗绿色皮肤和过於丑陋返祖的面容不谈,其实哥布林完全就是萎缩版的人类。
    “如果智商能高点的话,估计在这个世界,也能混个『矮人』或者『半身人』之类的亚人待遇。”
    可惜,这么大的脑袋里,装的除了食慾就是性慾。
    鑑定为纯纯的低等生物。
    雷恩本以为,既然哥布林的身体结构这么像人,那食用方法也理应差不多丰富才对。
    可当那道蓝色光幕浮现在尸体旁时,上面却只提供了孤零零的两种食用方式:
    【“哥布林”】
    【食用方式1:炭烤哥布林耳。將耳朵切下,至於炭火上慢烤至焦脆,残余的哥布林体臭混合炭火焦香,被部分人视作下酒利器。】
    【食用方式2:哥布林鞭泡酒。取其根,风乾浸泡於烈酒中七七四十九日酿成。据能忍著恶臭喝下的人说,有一定的壮阳效果。】
    “……”
    雷恩的脸黑了。
    “闹了半天,除了耳朵和加油枪,就没有別的地方能吃了吗?这么多肉,全浪费了?”
    雷恩不信邪地俯身查看。
    因为知道是哥布林,所以即使看起来像是人体,他也没有太大负罪感。
    但是……那股从哥布林身上不停蔓延开来的、若有若无的尿骚味和腐臭,始终刺激著他的鼻腔。
    “好吧,还真是让人一点食慾没有。”
    这系统实诚。
    於是,雷恩手起剑落,砍下了五只哥布林的右耳,放进了背包里。
    眾所周知,哥布林这种东西,除了吃饭,就是交配,繁殖速度堪比下卵。
    因此,为了防止哥布林在野外泛滥成灾,工会一般都会设有“提交哥布林耳”的长期任务。
    他带著这几只耳朵肯定不亏,就算不吃,每个还能换1第纳尔。
    至於……加油枪的话……
    雷恩面无表情地伸出长剑……
    又缩了回来。
    “还是算了,这玩意儿別说放在背包里,就是碰到我的剑都觉得噁心。”
    眼见时间也不早了,雷恩环视四周,果断收缴了哥布林们辛苦捕到的灰狼。
    晚餐,他也得吃点东西。
    这只灰狼只是普通的野兽,体內並无魔力蕴含。
    所以雷恩只是普普通通地吃了一顿烤全狼,並没有得到什么属性提升。
    他从背包中掏出盐块,捏碎,然后均匀地涂抹在烤出焦油的狼腿上。
    一口下去,滋滋的油香。
    也不失为一顿美食。
    吃罢,雷恩仔细地熄灭了篝火,並用泥土掩盖了痕跡。
    天色將暗,他却並没有离开迷雾森林的打算。
    他来这里,不止是为了杀魔物,更重要的,是吃魔物。
    这就註定了他不能像普通冒险者一样,白天廝杀,然后在夜色降临前去附近村落休息。
    毕竟,料理魔物並將其吃掉,有时候比杀魔物还要更耗时间。
    而且吃魔物的行为,还不能暴露在其他人面前。
    所以,就近休息,连续多天在森林中连杀带吃才是最高效的选择。
    虽然镇长给他塞了一套简易的营帐,但是在森林里搭营帐,显然不是明智之举,和在脸上写满“快来吃我”没什么区別。
    雷恩已经有了更好的选择。
    他在来时,已经在森林外层,找到了一颗足够粗壮、枝叶茂密的大树。
    发动蛛足,雷恩毫不费力地爬到了离地十几米高的顶端树杈处。
    他今晚,就在这里休息了。
    不过,这样虽然能防住地面的魔物,却防不住飞禽和昆虫。
    所以,雷恩又在周围织上了一圈细密的蛛网。
    lv2的蛛丝,已经有些坚韧度了,手指难以勾破。
    “嗯……还差点意思。”
    他想了想,又往蛛网上附上了一层毒素。
    就这样,一个简单的树屋便完成了。
    舒適肯定谈不上,但也不至於比前些天在地下城缝隙里睡冰凉潮湿的地面更差。
    雷恩稳稳地躺在树杈上,透过枝叶的缝隙,皎洁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
    几天前的他,还整天被困在水泥大楼中,祈祷早点下班,多给他一些呼吸新鲜空气的时间。
    没想到,这个愿望,就这么水灵灵的实现了……
    一夜无话。
    “唧唧——喳喳——”
    清晨,落在树杈上的鸟儿,歪著脑袋,好奇地看著被包围在白色蛛网中的巨大物体。
    “好大的虫子?”
    它的大脑也许正在思考这个问题,但是鸟喙已经不受控制地伸了出去。
    碰到蛛网。
    它的鸟生也就此终结,身体一僵,硬梆梆地从树上坠落,摔到了地面。
    雷恩这一晚睡得並不踏实。
    野外很吵,即使没有魔物偷袭,縈绕耳旁的虫鸣,也让他不太適应。
    他从树上灵活地跳下,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子。
    然后从背包里掏出昨晚剩下的狼排,就著水囊里的水,解决了早餐。
    今天的目標很明確:
    探索迷雾森林更深一些的地方,儘可能杀死一只强大的魔物。
    吃完早餐,雷恩辨认了一下方向,便向著丛林深处进发了。
    …………
    “哈啊~~~”
    “我说,老牛,不就是杀只哥布林吗,真的有必要起这么早吗?”
    米切尔顶著两个黑眼圈,打著哈欠跟在两个男人身后走进了森林。
    她显然是还没完全睡醒,便被强行揪了起来。
    “清醒点,小姐。”
    被称作老牛的男人依旧带著那副能完全遮盖面容的牛角头盔,声音翁翁的,不肯多说一句话。
    “你呢,埃尔夫,其实你也很困吧——”
    米切尔又把目光投向一旁的瘦高个男人。
    “听老牛的,夜晚的迷雾森林很危险,早干完早收工。”
    “可恶!”米切尔鼓起嘴巴,脸上浮现怒色,“都怪那个蠢蛋!竟然真的傻到接没有报酬的任务,害得本小姐白跑一趟,还要早起去杀哥布林挣钱!”
    “可恶!可恶!可恶!”
    “嘘——”
    走在前面的老牛突然抬手,示意噤声。
    然后在两人注视的目光下,他走到不远处的树下,捡起了地上那只林鸟。
    “早些时候,毒死的。”
    埃尔夫也走了过来,他对丛林外围比较熟悉:
    “这附近没有带毒的魔物。”
    两人对视一眼。
    “……”
    米切尔瞬间清醒了,发出了一声哀嚎:
    “不会又被抢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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