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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世纪浓汤带来的回忆,罗根与铁血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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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漫当幕后黑手的日子 作者:佚名
    第28章 世纪浓汤带来的回忆,罗根与铁血战士~
    纽约,连环杀手,又是这样的新闻……
    “咣当。”
    第二杯喝完,空空的酒杯被重重的放在了吧檯上。
    “剥皮者,真是个烂名字。”
    “就像你,莫名其妙请我这样的人喝酒,也是个烂主意。”
    罗根终於肯开口说话。
    可他却並不是对新闻的內容,而是对给自己送酒的路易。
    在罗根记忆里,这样的场景他还是很熟悉的,每一次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不是有朋友过来,就是有麻烦找上门了。
    但事实上,罗根的朋友……呵,好吧,至少他看来已经越来越少了,而主动找上门来的麻烦则是越来越多了。
    就是不知道……
    “你认为自己是猎物还是猎人?!”
    罗根看著面前的男人,神色平常。
    按照往常的规矩来说,当他这句话说完之后。
    现在对方要不然就是掏出一整瓶酒请他喝,要不然就是把那一瓶酒抡在他的脑袋上,又或者是掏出枪指著他的头,反正不管怎么展开都无所谓,谁又能杀死金刚狼呢?!
    可是……
    眼前的傢伙只是轻轻的点了点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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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你喝。”
    ……
    “这是什么?!”
    罗根的表情变得奇怪起来。
    他明明什么都没有看到,桌子上的瓶子內空无一物。
    可是……
    他的鼻子不会骗人。
    一种浓郁的香气袭来,鼻翼耸动,在感受到那股味道时,罗根的瞳孔都放光了。
    异於常人的嗅觉在这一刻发挥了超出过往一切时候的灵敏。
    “世纪浓汤。”
    “在某些地方,即使是悬赏100亿也拿不到一滴,而现在有一瓶!”
    路易轻鬆的语调,让罗根不自觉的又看了他两眼。
    世纪浓汤?!
    听到这个词语,罗根一愣。
    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东西,这绝对不是寻常料理之中的浓汤。
    如此清澈到甚至空无一物的极致浓香的液体……
    想要尝尝!!
    当这个念头出现的时候,罗根自己都感觉到不可思议。
    很难想像,他有朝一日会把不是威士忌的东西喝进肚子,事实上有一段时间,他都是只喝酒,甚至连水都不尝一口。
    而此时。
    罗根拿起玻璃瓶,把瓶子顶上的小木塞拔了出来。
    宛若极光一般的色彩顿时照应在酒吧昏暗的墙壁上。
    这一幕,太美了。
    即使见过真正的极地极光,也一定会在这一刻感觉到震惊。
    “这份温暖,实在太温柔了。”
    罗根不清楚他的形容对不对,但这就是他第一时间发自內心深处的感受。
    尤其是在靠近仔细嗅闻时,罗根更是能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语的香味。
    轻轻晃动一下,浓汤和玻璃瓶之间的触碰带起了悦耳动听,清新爽快的音色,却又有著从太古流传下来的醇厚感,可以完美压制住酒吧里激烈的热舞曲。
    安静了!
    酒吧之中嘈杂的环境一下子全部都不见了。
    无比平和。
    一时间,罗根的表情不自觉的变得严肃起来,甚至於……还带著某种不知名的虔诚。
    与之前豪爽的將特调威士忌一饮而尽的模样不同,鬍子邋遢的嘴靠近了小小的瓶口。
    呲溜……
    这是金刚狼不可思议的小心品尝。
    “唔!”
    入口的一瞬间,罗根表情一怔,瞳孔猛然瞪大了许多。
    这是!
    醇厚的味道,前所未有极致味道,浑身上下所有的细胞甚至都在吶喊,让罗根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味觉觉醒。
    眼角下垂,嘴角向上扬起。
    罗根控制不住的想要微笑,他从不会露出这种表情。
    可现在……
    这种无法控制的幸福是如此的真实。
    曾经罗根以为世界上没有比廉价雪茄和威士忌更能带给他活著的感受了,但……世纪浓汤彻底推翻了他的想法。
    原来,这就是真正的美好。
    让人舒缓的极致放鬆一下子充斥著罗根,口中绽放的美味之花让他头脑空白,一切的思绪和时间似乎都永恆停止了。
    “……”
    在这样的极致平静之中,曾经受损严重的大脑都仿佛得到了滋润。
    那些以往极为不清晰的记忆,猛然之间开始变得清晰起来。
    一幕又一幕,一帧又一帧,如同电影一般在面前展现。
    “真嚇人……案发现场的照片……”
    “剥皮啊,就像处理猎物一样,手段很残忍的。”
    “凶手会不会根本不是人?!”
    “怪物?!”
    “总不可能是外星人吧……”
    像梦中的囈语一样的议论声,罗根感觉这些和他的记忆碎片搅在一起。
    他顾不上这些。
    长久以来追寻记忆的执念,让他迫不及待的想要看下去。
    察觉到这份来之不易的灵感,究竟会带来怎样的回忆?!
    一部分的画面已经越发的清晰,让他想到了些什么……
    是在阿拉斯加的领土上,是在……1900年。
    记忆的潮汐无比真实的带著罗根看到了那一年所发生的事情。
    在湖面40尺深的地方,水凝结成冰,罗根赤身潜入河底找到了河狸的洞穴,並且把厚厚的河狸皮剥下,当成外套一般套在了自己身上,独自一个人在森林里生活。
    他不需要担心遇上寒风或者是雪崩,也不需要担心会惹毛麋鹿,或者是会有灰熊向他衝过来,他更担心的是人。
    所以那一年。
    他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在一个叫做斯卡的小镇上,成为了一个猎人。
    小镇坐落在阿萨巴斯卡乡村里,小镇的居民大部分都是伐木工,保安和矿工,偶尔还会有几个游离在外的女人。
    正常情况下,罗根是不会靠近那个小镇的,除非是在急著要钱或者是需要食物补给的情况下,更多的,这是因为他馋上一口酒了。
    “一只河狸可以换来100块,足够我喝上很多酒。”
    “在小镇的流言之中,我是很厉害的人。”
    罗根沉浸的代入了其中。
    並且想到了当时所发生的事情,是关於猎人和猎物的。
    可惜……
    “我本以为自己一直是猎人,而在那一天,我却成为了猎物。”
    “它……追杀我!”
    关於1900年的记忆,终於从破碎的毛玻璃变得鋥明瓦亮。
    罗根看到了罪魁祸首。
    “世界上再没有比金刚狼更好的猎物,能够完成它的狩猎荣耀。”
    “我该熟悉的……剥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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