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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挑战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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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侠诸天:开局复制小李飞刀 作者:佚名
    第2章 挑战软肋
    李寻欢喝了,而且还喝了很多!
    当马车抵达小镇客栈的时候,车里的酒都被他和阿飞喝完了。
    与此同时,阿飞也得到了李寻欢给予的第一个標籤。
    第一个没有看到他咳嗽却没劝他戒酒,反而还跟他拼酒的朋友!
    是的!
    朋友!
    就因为在路上偶然遇见,然后又一起喝了酒,阿飞就成了李寻欢认可的朋友。
    虽然看起来有些很奇怪,但在这个世界,或者说,对於李寻欢来说,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只要符合他口味,哪怕是刚认识不到一刻钟,一样可以成为他认可的朋友。
    李寻欢会这么快就认可自己是朋友,阿飞並不意外。
    因为在原著里面,他们也是喝了一次酒就变成了朋友。
    虽然过程不太一样,但相处的时间都不算长,就是一顿酒的功夫。
    在马车抵达小镇前,诸天宝鑑就已经成功复製了李寻欢的小李飞刀。
    此时的诸天宝鑑,正在复製对方的轻功“蜻蜓三抄水”。
    李寻欢最出名的武功,当然是被称为“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但他的轻功也同样不容小覷。
    在背著心眉大师的情况下,施展了“蜻蜓三抄水”的他,依旧可以做到在积雪的山道上一掠三丈,从容上山,让一眾少林僧人为之耸然动容。
    阿飞本来想的是跟原著那样一直跟著李寻欢,然后躲在远处见证被称为“天下第一美人”的林仙儿在李寻欢面前表演脱衣舞的名场面。
    然而,简单思考了一下,他打消了亲眼目睹这个名场面的想法。
    跟目睹名场面相比,他更像亲身体验一下被林仙儿诱惑的感觉,挑战一下自己的软肋。
    至於要怎么做,才能让林仙儿从色诱李寻欢变成色诱自己,他已经想好了。
    林仙儿会色诱李寻欢,是为了拿到金丝甲。
    既然如此,那他只要提前將金丝甲拿到手,林仙儿就会主动上门。
    虽说这样做会改变原著的剧情,但阿飞並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都穿越到这个世界,要是还不改变原著剧情,那跟没穿越有什么区別!
    铁传甲將马车停在了院子里,跟那些空鏢车停在一起。
    马车停稳后,李寻欢和阿飞从马车上下来,朝著客栈前面的饭铺走去。
    跟原著中一样,进到饭铺,李寻欢要了一张角落的桌子和几壶酒,跟阿飞面对面坐下。
    至於满脸虬髯的铁传甲,则是去找房间了。
    跟阿飞喝了片刻,李寻欢开口说道:“你跟我说,你非成名不可,不成名就只有死,你为什么这么执著成名?”
    听到李寻欢的话,阿飞放下酒杯,回道:“因为我想成名。”
    “很多人都想成名,但成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李寻欢拿起酒杯喝了一口,缓缓说道。
    “对其他人来说,的確不容易。”
    “但对我来说,不难!”
    阿飞一脸认真的看著李寻欢,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虽然刚登场时的原身还比不上上官金虹和李寻欢他们这些顶尖高手,但实力依旧不容小覷。
    用断了的剑,击杀了兵器谱排名第九的“青魔手”伊哭!
    在虚弱状態下,用一根冰柱,击杀了號称少林七大高手之一的心鉴!
    “铁面无私”的赵正义,被原身一剑制住!
    “一条棍棒压天下,三颗铁胆镇乾坤”的田七,少林心眉大师连同四位少林弟子摆下罗汉阵,江湖第一点穴名家铁笛先生,一群人接连出手,都没能阻止原身离开兴云庄!
    当然,刚登场的原身也有不少弱点。
    例如不会点穴;缺少交手经验;跟高手交手时如果不能一剑得手,就很难击败对方等等。
    花上三年时间,將这些弱点弥补,原身也许就能无敌於天下!
    这是李寻欢看过原身跟田七交手后得出来的结论。
    阿飞很清楚这些。
    不过,他依旧很有信心。
    別的不说,他现在已经掌握了李寻欢的小李飞刀。
    再跟李寻欢接触一段时间,李寻欢的轻功“蜻蜓三抄水”也会被诸天宝鑑复製到他身上。
    李寻欢没有说话,打量起了阿飞。
    他知道阿飞肯定会武功。
    一个不会武功的人,绝对不可能只穿著一件单薄的衣服在冰天雪地里行走。
    但阿飞的武功究竟到了什么地步,他现在还看不出来。
    一个人的武功有多好,要等到对方出手后才知道。
    就拿李寻欢自己来说好了。
    如果是不认识他的人,看到他的模样后,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就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
    跟江湖高手比起来,他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富家子弟。
    当然,饱读诗书这一点也没错,因为他的確是探花郎。
    “你就这么有自信?”
    李寻欢笑道。
    “是的!”
    阿飞点头。
    “为什么?”
    李寻欢再问。
    “因为我的剑很快!”
    “有多快?”
    “比你见过的任何人都快!”
    阿飞没有压低声音,信心十足的说道。
    他刚说完,就有几道不屑的声音传了过来。
    “狂妄!”
    “现在的年轻人真不知道天高地厚!”
    “没错!”
    “他也就是没见过大哥你的剑,要是见过了,再给他几个胆子也不敢说自己的剑快。”
    “在急风剑面前说自己剑快,就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
    这几道声音,不只把李寻欢和阿飞的目光吸引了过去,同时也吸引了饭铺其他客人的注意。
    说话的这三个人貌似很享受这种被眾人关注的感觉,在眾人的注视下,高声谈论了起来。
    阿飞以前不认识他们。
    不过,他很快就认出了他们三个。
    紫红脸的胖子是“急风剑”诸葛雷,穿著紫缎团花皮袄的矮子是洪汉民,剩下那个则是赵老二。
    他们三个都是都是金狮鏢局的大鏢头,刚送完一趟鏢。
    李寻欢也认出了诸葛雷。
    但他却仿佛害怕对方认出自己一样,低著头,用著闻名江湖的小李飞刀,在坚实的松木上雕刻起了林诗音的雕像。
    阿飞知道他雕刻的是林诗音,但他没说,也没问。
    至於李寻欢,当然也不会主动告诉他雕刻的是什么人。
    毕竟林诗音现在是龙啸云的妻子,是他的大嫂。
    看小说的时候,阿飞就觉得李寻欢的脑迴路不太正常,喜欢自我折磨。
    明明捨不得,还把青梅竹马的未婚妻送给所谓的大哥!
    送就送吧,送完之后又放不下,跑到关外隱居十年!
    从朋友的角度来说,李寻欢的確是一个很不错的朋友。
    但从男人的角度来说,他不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
    阿飞把目光从李寻欢身上收了回来,自斟自饮,等待著碧血双蛇的出现。
    诸葛雷三人跟原著中一样自吹自擂。
    没过多久,饭铺厚重的棉花门帘被狂风捲起。
    在门帘落下时,两道人影如同被狂风吹拂的雪花一样进到了饭铺。
    鲜红的披风,宽边的雪笠,一模一样的装扮和体型。
    这两个人一进到饭铺,就吸引了眾人的目光。
    刚刚还在肆意大笑的诸葛雷顿时安静了下来。
    不只是诸葛雷,其他正在谈话的客人也都安静了下来,目光聚集在了这两道身影身上,刚才还人声鼎沸的饭铺,顿时变得无比安静起来。
    在眾人的打量下,他们摘下雪笠,脱掉了披风。
    一黑一白,两张消瘦丑陋,长得一模一样的脸庞。
    虽然长得不行,但他们都有著毒蛇般的锐利眼神。
    在他们摘下斗笠前,阿飞就知道他们是来找诸葛雷要金丝甲的碧血双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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