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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很明显,这是神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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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漫里的非传统英雄 作者:佚名
    第十六章:很明显,这是神跡
    黎明逐渐转为早晨,天边的红日褪去残血般的裙身,在天地间融化著白金色泽。
    罗辑倚靠在窗边,伸出手臂,看了看八块手錶中显示哥谭本地时间的一块。
    已经是上班时间了,他极目看向楼下,苦哈哈的上班族离开公寓,出现在大街上。
    在家里吃过的径直走进各种办公大楼,商场,咖啡店等,没吃过的则选择颇多,有一些会吃街边摊贩卖的三明治等简单早餐。
    有的也会进咖啡店,不过不是去打工,因为很快就端著咖啡出来了。
    罗辑喜欢哥谭的一日之晨,会给他一种这座城市又活过来了的奇妙感觉。
    但很快,就会有赶著冲业绩的傻缺拦路抢劫,或者也有专业劫匪分工有序,开始抢银行。
    搞的哥谭劳模蝙蝠侠经常要打击罪犯到快要上午,才堪堪能回韦恩庄园睡一觉。
    “真是邪门的城市。”罗辑没看几眼,就发现一条巷子里,一个丝袜套头上的二货举著手枪对准一个挎著包包的女士。
    罗辑將一丝微弱神力凝聚在双目,从十几层高楼看向地面,一切清晰可见。
    他將目光锁定到劫匪身上,隨后算准时机,心念一动,小巷上空轰隆一声巨响,晴空劈下一道闪电。
    电光乍现,劫匪当场被电的口歪眼斜,爆炸头令套著脑袋的丝袜鼓起,嘴里吐出黑烟。
    距离有点远,罗辑有点手生,寻思了下方位才劈下闪电,不过没白寻思,这一发劈的非常精准。
    小巷里,女士被突如其来的闪电嚇了一跳,隨后意识到被劈中的是劫匪,自己安然无恙。
    原地愣了一下,下一秒抬头望天,万里无云,只有一颗放出阳光的太阳。
    很明显,这是神跡!
    挎著包包的女士抖了抖头髮,大波浪的髮型非常完美,她又想了想,从包里掏出口红抹了抹,隨后闭上双眼原地祈祷了一会才准备离开小巷。
    目睹一切的罗辑满脸黑线,这女人在想什么,难道以为神会在乎你好不好看吗?
    他眨眨眼,还真挺好看。
    咳...轻咳一声,罗辑收回视线,不再想有的没的,重新回归原先的思考。
    关於这场黑帮战爭背后的巨大阴谋,他考虑良多。
    原本他疑惑其他的黑帮首领难道没发现这场战爭爆发的有多诡异吗?
    后来这个疑问隨著事情进展终於得到了解决。
    根据解密加兰特保险箱里的帐本和笔记本,以及从其他黑帮首领那窃取的情报,拼凑出了答案。
    大部分黑帮首领都和同一个人有所联繫,並且这个神秘人並未透露任何姓名外貌,但却似乎用某种方法控制著他们,或许是把柄,或许是威胁,又或者是...魔法。
    罗辑思维发散,dc宇宙里魔法遍地开花,说不定是什么蛊惑人心的巫师呢。
    护佑庄园的那一丝神力不仅能拦住蝙蝠侠,同时还击中过一只蠕虫。
    罗辑当时甚至想像过蠕虫钻人脑袋操控人心的可能,但多少有点离谱,就算以他的思维发散程度来说。
    不过这里是dc宇宙,还是大名鼎鼎的哥谭,发生什么事倒也都不足为奇。
    线索七零八乱,疑点重重,如果那些黑帮首领都跟神秘人有所联繫,那自己呢?
    那神秘人怎么不来找自己?
    有太多东西没有浮出水面,除了派人继续在哥谭收集情报,罗辑目前还在等待另一件事或许能提供点有用信息。
    之前毫无理由对自己发动突袭的拉丁统一帮首领。
    这货第二天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要么是死了,要么就是跑了。
    死了也就算了,如果是跑路那就有趣了,说明发动突袭大概率是有人指使他的。
    谁指示的?
    这是个好问题,罗辑已经派专人搜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哥谭大部分黑帮首领真的都和那个神秘人有所联繫的话,那么不久之后自己要参加的那场首领之间的会议...
    罗辑嘖了一声,或许神秘人之前不找自己,是因为时机未到。
    他推断过这个神秘人的目的,很明显,混乱与流血,黑帮战爭的唯二作用。
    罗辑不知道神秘人为什么想要局势混乱,也不知道后者能通过混乱这一表象获得什么更深的好处。
    但只知道神秘人希望混乱就行了,之前自己迅速崛起,局势动盪不安,正是神秘人原本就想要的。
    不过现在他势力逐渐稳定,和法尔科內两极分化,大小猫都开始站队,局势突然就没那么乱了。
    虽然流血事件和街头火併仍在发生,但比之前堪称群雄割据的局势要好多了。
    这不是神秘人想要的,他希望情况重归混乱。
    罗辑猜测这货可能在暗中一手操办了不久之后的那场首领会议,就等著自己现身,然后再针对自己,让局势往他想要的方向发展。
    “码的,越想越黑暗,这城市也太邪门了。”
    罗辑摇摇头,收回思绪,无论是不是他所猜测的那样,他都会做好一切准备。
    ......
    ......
    哥谭,东区。
    杀手鱷和站在他肩膀上的吉米鼠一起走在下水道里。
    恶臭的绿水堆满垃圾,缓缓流淌,一鱷一鼠沿著岸边往前走,对空气中的臭味置若罔闻。
    不是鼻子失灵,单纯是习惯了。
    “吉米鼠,俺可真悲催...”杀手鱷挠了挠屁股,带著鼻音说道:“偷烤鸡才吃两只就被发现了。”
    吉米鼠也是连连摇头,张张嘴想安慰一句,结果发现嗓子被堵住了。
    是悲伤,嗓子让悲伤堵住了!
    吉米鼠咳嗽了几下,才勉强发出尖锐的声音:“我说,咱要不去乡下吧,去偷庄稼吃。”
    一鱷一鼠声音一粗獷一尖锐,聊起天来颇具喜感。
    “俺不吃庄稼,再说了,乡下可没有这么大的下水道,有的连窄一点的都没有!”
    “你咋老惦记著下水道呢?”吉米鼠捏了捏自己的鼠鼻子:“做鱷鱼要有点志向,要不咱去热带雨林吧,你的兄弟们很多都在那发展。”
    “那里没有烤鸡吃,俺不去。”杀手鱷撇撇嘴。
    这个动作一般人做会有点萌,但杀手鱷不行,他撇嘴看起来像是要吃人。
    “下水道和烤鸡,你就离不开这俩。”吉米鼠一脚踢在杀手鱷的肩膀上,后者屁事没有,前者疼的吱吱乱叫。
    正当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著天时,一张金色的海报出现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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