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黄金与尊严
美利坚1849:从每日情报开始 作者:佚名
第2章: 黄金与尊严
陈默在林中穿行了不知多久,浑身湿透,寒冷与疲惫几乎要將他的意志彻底摧毁。
就在他快要支撑不住时,那棵在情报中被描述过的、被雷电焚烧过的巨大橡树,终於出现在他眼前。
它像一个沉默的、焦黑的巨人,在一片翠绿的林木中兀自佇立。
就是这里!
陈默精神一振,连滚带爬地衝到树下。
他环顾四周,淘金盘和十字镐都在逃命中遗失了,此刻,他没有任何称手的工具。
这片被雷击过的橡树周围,土地因为常年被树荫笼罩而显得格外坚硬、潮湿。
地面上除了一些枯叶和细小的枝条,根本找不到可以用来挖掘的粗壮树枝。
陈默的心沉了下去,但他没有丝毫犹豫。
他立刻开始在附近搜索,目光扫过每一块岩石。
终於,他在不远处找到了一块边缘相对锋利的、巴掌大小的页岩。
这东西又脆又薄,绝不是理想的工具,但却是他现在唯一的选择。
他回到树下,跪倒在地,用那块锋利的石头,狠狠地凿向那片被树根盘踞的土地!
“咔!”
石头与坚硬的泥土碰撞,只迸出了一点泥星,而巨大的反震力却震得他虎口发麻。
他不管不顾,咬著牙,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次又一次地凿击、挖掘、刨刮。
泥土冰冷而坚硬,里面混杂著锋利的碎石和坚韧的树根,每一次挖掘都异常艰难。
很快,那块劣质的页岩,就在这野蛮的对抗中断裂开来。
锋利的断口,將他本就冻得发紫的手掌,划出了一道道深深的血口。
他扔掉已经无法使用的石片,再次在附近寻找,换了一块更钝但更坚固的石头,继续这个疯狂的过程。
指尖的皮肤,在与粗糙的砂石和树根的反覆摩擦中被磨破,鲜血和泥土混合在一起,灌进伤口里,带来一阵阵钻心的疼痛。
但他仿佛感觉不到。
一股更强烈的、源於愤怒和屈辱的火焰正在他胸中熊熊燃烧。
这三个月来的种种画面在他脑海中反覆闪现。
那些占据著『黄金河道』的白人矿工投来的轻蔑眼神。
华人街区地头蛇陈六爷手下勒索保护费时的狰狞嘴脸。
以及刚刚杰克·布朗那张从虚偽友善,瞬间转为暴怒扭曲的脸庞……
他活得像一条在夹缝中求生的野狗,而刚刚的追杀,则是要將他这条野狗彻底碾死。
每一次用指甲抠入坚硬的泥土,都像是对这些屈辱的一次凶狠反击!
终於,他那已经血肉模糊的手指,触碰到了一个沉甸甸的、冰冷的硬物。
不是石头!
陈默的呼吸一窒,他疯了一样用手扒开周围最后的泥土,小心翼翼地,像是捧著一件绝世珍宝,將那东西完整地取了出来。
那是一块超过他两个拳头大小的天然金块,外形不规则,表面沾满了黑色的泥土。
陈默颤抖著,用同样沾满鲜血的手指,用力地擦去表面的污垢。
泥土与鲜血混合在一起,在那粗糙的表面下,一抹独属於黄金的、厚重而璀璨的顏色,毫无徵兆地暴露出来。
在夕阳最后一丝余暉的照射下,那抹金色是如此的纯粹,又是如此的野蛮。
他成功了。
陈默脱力地坐倒在地,將这块沉甸甸的金块紧紧抱在怀里。
他低下头,看著自己那双被鲜血和泥土染得面目全非的手。
他知道,这块黄金,是用他的血肉换来的。
这不是恩赐,而是他亲手为自己挖出的、通往復仇之路的第一块基石。
他没有沉浸在这种复杂的情绪中太久。
理智告诉他,带著一整块如此巨大的天然金块在身上,无异於在黑夜里点燃一支火把,会吸引来无数贪婪的目光,那比遇到杰克·布朗还要危险。
他必须把它分开。
陈默在附近找到两块巴掌大小、质地坚硬的石英岩。
他將巨大的金块放在一块较为平整的岩石上,然后举起另一块石头,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地砸了下去!
“当!”
一声沉闷的金属撞击声响起,金块只是稍微变形,而他的虎口却被震得发麻。
黄金的延展性和韧性远超他的想像。
他不甘心,咬著牙,一次又一次地將石头举起、砸下。
他那刚刚逃出生天、早已疲惫不堪的身体,在復仇的怒火支撑下,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当!当!当!”
不知砸了多久,巨大的金块终於在一声脆响中断裂开来,变成了大小不一的七八块。
陈默喘著粗气,从里面挑选了一块约有两盎司重、大小最適合藏匿的碎块,用布仔细包好,贴身藏进了最內侧的衣袋里。
做完这一切,他带著剩下的黄金,离开了这棵已经不再安全的雷击橡树。
他在下游一处不起眼的河湾里,找到一棵根系盘根错节的松树,將剩下的金块深深地埋在了树根之下,並用几块独特的石头做好了只有自己能认出的標记。
这是他的秘密宝藏,也是他未来的底气。
做完这一切,夜幕已经彻底笼罩了山林。
在野外生火无异於自杀,但留在这里等到天亮同样危险。
陈默做出了唯一的选择——连夜赶路。
月光透过稀疏的树冠,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光影,陈默佝僂著身子,像个幽灵般在林间穿行。
他怀里那块坚硬的、沉甸甸的凸起,既是他的希望,也是他的催命符,这份矛盾的感觉让他始终保持著高度的警惕。
就这样,在黑暗中跋涉了半夜,当黎明的微光出现在天际时,小镇那粗獷的轮廓终於出现在他眼前。
他没有立刻进镇,而是在镇外的树林里一直等到日上三竿,確认自己那身狼狈的模样在来来往往的淘金客中不再那么显眼后,才走了出去。
连续的奔逃与劳累让陈默口乾舌燥,腹中空空如也。
他脚步踉蹌地走到小镇主街尽头,眼角瞥见路边一个简陋货摊,摆著几串乾瘪的肉乾和一壶看不清水色的陶罐。
他走上前,对那个满脸横肉、正懒洋洋打著呵欠的白人摊主低声道:“一串肉乾,一壶水。”
摊主抬起头,打量他那一身泥污、破烂不堪的衣服,又看清他那张东方面孔,嘴角冷冷一撇,语气带著轻蔑:“五美元。”
陈默的眼神瞬间沉了下去。
一股热血直衝头顶。
他口袋里的钱,加上地里埋著的那块能换来几百美元的金块,让他第一次有了用钱砸在这张丑恶脸上的衝动。
可手指刚刚握紧,理智就如同冷水般泼了下来。
在这个镇上,高调就是自掘坟墓。
陈默缓缓鬆开拳头,面无表情地掏出钱袋,倒出里面仅有的两美元,放在了摊位上,声音沙哑地说道:“只有这些,够吗?”
摊主皱了皱眉,似乎还想讥讽两句,但当他与陈默的眼神相接时,却愣了一下。
那双眼睛里没有恐惧,也没有乞怜,只有一种令人发寒的死寂与压抑怒意。他从未在一个华人身上见过这样的目光。
他不自觉地別开了视线,满脸不耐烦地扔过来一小串最柴最硬的肉乾:“滚吧。”
陈默接过肉乾,什么都没说,转身离开。
他走到一处偏僻的角落,靠著残破的矮墙坐下,將肉乾掰成小段,一口一口地咀嚼。
那东西硬得像树皮,嚼到后牙发酸,毫无滋味。
可他胸中的屈辱与愤怒,却越嚼越烈。
陈默明白了,在这片土地上,仅仅有钱,远远不够。
钱可以让他不饿死,但换不来別人的正眼相待,更挡不住像杰克·布朗那样的恶棍。
钱,买不来尊重。
他咀嚼完最后一口肉乾,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
他的目光穿过骯脏的街道,望向了镇子中心那块掛著“麦克枪械店”招牌的店铺。
或许,枪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