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五零年
五零:穿越成一个有钱的傻子 作者:佚名
第 2 章 五零年
王甜甜就这样在床上待了五天,也慢慢適应了自己王金宝这个名字。
实在是无聊地快长毛了,才闹著要下床。
美妇人,也就是王金宝的娘找大夫帮王金宝仔仔细细从里到外检查了一遍,確认身体没有外伤以及內伤后,才批准她在自家屋子里面走动。
一出房间门,王甜甜立马打了一个寒颤,这天,也太冷了吧。
难怪刚刚丫鬟要给她里三层外三层地穿衣服。
接过小花递过来的暖手炉,王甜甜继续往外走。
原主家,是一个三进的宅子。
王甜甜能在宅子里自由活动,身边还跟著四个小丫鬟跟两个小廝照顾著。
房子里面假山流水,花园雅室通通都有。
王甜甜感觉自己就像在参观什么旅游景点一般。
更不可思议的是,家里竟然还有个小小的集市。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里面乱七八糟卖什么的都有,叫卖声不绝於耳。
不过,王甜甜身上没钱,也没摸清楚情况,什么都不敢要。
后来王甜甜才知道,那是王甜甜她爹怕自己女儿吵著要出门,特意安排的。
卖的东西都是家里的,商家也都是家里的下人,缺什么就上街採买回来再摆上。
只要王金宝无聊了,就赶紧召集家里的下人支起摊子,王金宝身边的丫鬟就慢悠悠地带著王金宝“赶集”。
说是古代,衣服款式又好像不大像,说是现代,王甜甜也没对上符合的年代。
有一个年代或许有可能,那就是民国。
因为,王甜甜有一整间房的衣帽间。
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旗袍,洋装,最让她眼熟的就是电视剧都会出现的那种蓝色学生装。
而王金宝不仅有蓝色的,还有粉色,黄色,彩色等套装。
当然了,那些都是春秋装,现在穿不上。
现在能穿的就是貂皮大衣,兔毛坎肩,各种不知道什么皮毛的围巾手套。
长款短款外套就摆满了一整个衣柜。
这么说吧,这么多天,王甜甜身上的衣服就没有重样过,包括外套。
各种棉鞋,皮鞋,里面塞的不知道是什么,穿在脚上暖和极了。
这么一想,王甜甜越看自己周围就越像民国。
但是,家里书房以及一些重要场所,王甜甜是进不去的。
因为原主以前会无差別捣乱,在原主撕了家里好些银票以及房契地契后,便被禁止进入那些地方了。
王甜甜也知道了一个残酷的真相,那就是,原主是个傻子。
生活不会自理的那种。
平时说最多的就是爹跟娘,其他话基本也不说。
不合她心意的事情就发脾气,砸东西,大吼大叫。
现在王甜甜自然就无法了解到当下的信息。
於是,在原主爹娘以及家里的下人身边溜溜达达了半个月后,王甜甜终於在只言片语中搞清楚了自己所处的年代。
没想到,现在竟然是五零年。
不用打仗的年代,自然是比民国更好,但同样,不打仗,要打人了啊。
他们家,可是十里八村有名的大地主。
家里的商铺,田地无数。
王甜甜想到这,心里直冒冷汗。
她上辈子苦了一辈子,这辈子难得投了个好胎,怎么好日子没过几天就要消失了吗?
不行,她得想个法子,让家里人搬家,远离这是非之地。
於是,美妇人就发现,平时能吃能睡闹闹腾腾的女儿突然安静下来了。
时常坐在房间里发呆,咬手指。
“老爷,你看咱家金宝这是怎么了?这样子,像不像失了魂啊?要不要叫王神婆来喊喊魂?”美妇人著急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旁边坐著她的丈夫,王富贵。
“放心吧,金宝这两天只是安静了一些,我观察过了,吃得好,睡得好。
估计就是前些日子磕了头,精气神还没养回来,让厨房多做些好吃的给她补补,过几天再看看。
要是还这样,就让王婆子来家里看看。”王富贵喝了口茶,慢慢说道。
他跟夫人就这么一个女儿,从小捧在手心长大的,自然也担心。
不过他是男人,看事情更加理性一点。
“行吧,那我让厨房多弄点好吃的。
你上次不是收了一根极品的大萝卜吗?要不拿出来给金宝补补。”美妇人看向自家男人,说道。
“糊涂,那等大补之物,能乱吃的吗。”王富贵不赞同地摇摇头。
“算了,反正咱金宝也不爱吃那玩意,上次还说难吃,偷偷把汤倒了。”美妇人火急火燎跑到库房翻找,看看有什么適合自家金宝吃的。
看著美妇人出门,王富贵深深地嘆了口气。
从去年年底开始,他的几位老友便一直跟他讲解现在的局势。
他们家族都太扎眼了,说想出国避避风头。
他一直没下定决心,他们家就三个人,就他一个男人,女儿还是那种情况。
国外人生地不熟的,他怕出了国更不好过。
前两天,他的老友再次传来信息。
说他把一切都打点好了,顺便给了他一个地址,说要是决定出国,可以去找他。
大家知根知底,多少也能有个照应。
而且,他还收到了最新消息,有部分大地主,已经开始被抓典型了。
虽然那些大地主都是恶贯满盈之人,但谁也说不准,这风气会不会慢慢就变了。
虽然,他因为曾经帮助过红军,曾经散尽大半家產赞助过红军,但,不能保证,现在这些人就不会眼红他现在打下的家业。
他自己不要紧,就怕自家夫人跟金宝,万一,他还真不敢赌那个万一。
可要是走,人还好,隨时都能走,东西呢?铺子呢?
他可是知道暗地里有不少眼睛盯著他呢,低价出售这事,根本就行不通。
况且他家大业大,根本没人能吃得下他所有的资產。
王甜甜想了两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她实在想不到有什么法子可以让一个大富翁放弃自己的家產,离开自己的舒適圈去另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
所以,她直接衝到了原身,也就是现在她的爹面前。
然后看著他说:“京市,要去,爹爹。”
王甜甜决定了,要是对方不去,她就躺在地上撒泼打滚。
反正,她是一个傻子啊,谁会跟一个傻子计较呢。
至於为啥说京市,因为这是大家嘴里出现最多的城市啊,她一个傻子,知道的太多,那也太奇怪的。
反正只是先离开,至於以后去哪,到时候再说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