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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红事变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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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人多?我用无限死士占领美国 作者:佚名
    第24章 红事变白事
    “嚯,今天还真是来对了。”
    借著建元耳朵听完对话的曾经微微一愣,他真是没想到,能在宾客中听到这种对话。
    “建元,待会上菜的时候记一下这两位的相貌,改天见见他们,看能不能拐到手底下来。”
    “是,主公。”
    曾经心念一动,又联繫起了赵三金,问道:“赵三金,你那边都安排妥当了?没有紕漏吧?”
    正在厨房中指挥著帮工们有序上菜的赵三金面色如常,在心中道:“放心吧主公,万事俱备。”
    宾客渐渐到齐,偌大的別墅厅堂与院中摆开的数十张圆桌座无虚席,人声鼎沸。
    伴隨著阵阵诱人的鑊气,一道道做工考究的广府大菜开始如流水般呈上。
    白切鸡皮爽肉滑、骨髓血红,深枣红色的烧鸭油光发亮,烤乳猪通体金红、皮脆如纸……
    此外还有清蒸海鱼、鲍参翅肚、八宝冬瓜盅、蚝油牛肉、老火汤……可谓琳琅满目。
    有义兴堂的成员惊嘆:“哇,全是大菜啊。”
    “废话,龙头大喜,难道请你食咸鱼白菜咩?”同桌的人嗤笑:“难怪三金哥自告奋勇把这活揽下了,他暗中肯定没少偷吃。”
    “放你娘的狗屁!”
    话音刚落,一个巴掌就拍在了说话者的后脑勺上。
    那人愤怒转头,看到来人后怒火瞬间被浇灭,訕笑道:“三金哥……”
    赵三金板著脸,骂道:“妈的扑街,龙头的喜宴你都敢乱讲?我怎么可能偷吃,那他妈叫试菜,確保味道没问题!”
    “是是是,试菜,试菜!三金哥辛苦!”
    赵三金哼了一声,不再理会,找了个空的位置坐下。
    坐下后没多久,只见胸前佩戴著硕大红绸花的陈金魁走了出来,频频向四周拱手致意。
    在他身后不远处,二楼环廊的阴影里,站著一位头顶红盖头的女子,身形极为窈窕,静静无声。
    “陈老大,恭喜啊!”
    “祝魁爷早生贵子!”
    六大会馆的理事、其他洪门堂口的代表纷纷起身,端著酒杯祝贺。
    陈金魁来者不拒,皆是一饮而尽,豪气干云。
    喝完后他看向桌旁的孙天豹,眼睛微微眯起:“阿豹,协义堂怎么是你来?蔡培呢?”
    孙天豹訕笑著举杯:“魁爷,我龙头这两天偶感风寒,不便行动,收到请帖后便派我来了,还望魁爷见谅。”
    其实並没有,他龙头身体强壮的能吃下一头牛,偶感风寒只是个託词。
    只不过最近得罪了那帮疯子,为了安全起见,他龙头决定暂时在楼里待著深居简出。
    “风寒?”
    陈金魁轻笑一声,没有多说什么,转而去了其他桌。
    在马戈的陪同下,他开始一桌桌找人喝酒聊天,接受著帮眾和宾客们一浪高过一浪的祝福与奉承。
    “龙头海量!”
    “魁爷豪气!”
    喝彩声不绝於耳,陈金魁脸上红晕也越来越盛。
    他经过容閎和陈理事那一桌时,马戈在一旁低声介绍了容閎的“耶鲁才俊”身份。
    陈金魁哈哈大笑,对著容閎道:“容先生,后生可畏。我敬你一杯,祝你前程似锦!”
    容閎礼节周到地举杯浅酌了一口,但酒刚一入口,他的眉头就蹙了起来。
    他在耶鲁的时候,经常去酒馆和同学们喝酒,对洋酒颇为熟悉。
    但刚才那杯酒,入口除了威士忌固有的醇香和酒精的灼热,似乎还夹杂著一丝极淡的的苦味?
    与此同时,已经走回到主桌的陈金魁处。
    一圈酒喝下来,饶是他酒量不俗,脚步也难免开始有些虚浮,说话声音更是带著酒意。
    他晃了晃有些晕乎乎的头,正想和主桌上的六大会馆的理事及其他洪门堂口的代表聊聊加利福尼亚街的事情,忽然眼前开始天旋地转起来。
    “龙头?龙头你怎么了?”旁边有人发觉不对,连忙扶住他。
    陈金魁嘴巴都没张开,整个人身体一软,直接瘫倒在了座椅上。
    厅堂內瞬间一静,隨即爆发出更大的鬨笑声。
    “魁爷这酒量是变差了啊?”
    “非也,我看是这洋酒劲大,我喝了几杯,现在也有些晕乎乎的了。”
    “来两个堂口的兄弟,扶龙头去后面休息片刻!龙头今晚还要当新郎呢,不能错过这春宵了!”
    眾人没有在意,都以为新郎官只是不胜酒力醉倒了。毕竟这种场合,主角喝醉也並非罕见之事。
    他们又喝了几杯,隨后,有越来越多的人无力地趴倒在桌上或滑落座椅躺到地上。
    终於有人察觉到了不对。
    有人尚且清醒,试图呼救,但晕眩的头颅和发软的手脚让他们无能为力。
    隨后,別墅的大门被人从內部打开了。五十名面容沉静的死士鱼贯而入,迅速控制了所有出入口。
    想反抗的义兴堂成员被直接打晕,中途遇到的厨子佣人被塞住嘴巴关进厨房。至於非义兴堂的宾客们,他们则未加理会。
    赵三金从自己的座位上站了起来,脸上毫无醉意。
    他表情平静,目光扫过一张张面孔,手指飞快点著:
    “这一桌全是义兴堂的。”
    “这一桌子也是。”
    “这桌除了那个高瘦的不是,其余全是。”
    “那桌穿灰色短打的三个壮汉是陈金魁的贴身护卫。”
    “角落躺著的那个也是义兴堂的。”
    “还有他,他,他……”
    建元和身后的死士们立刻行动起来。
    根据赵三金的指认,他们將那些昏睡不醒的义兴堂成员一个个用粗麻绳绑住双手双脚。隨后两人一组,像抬拖死猪般抬去了那架驶进別墅院內、遮盖严实的马车中。
    人摞著人,很快,三辆马车便装得满满当当。
    “他娶的那个女人要带走吗?”赵三金指了指已经进了二楼房间里的身影,问道。
    建元沉默了一会儿,得到曾经的答覆后,摇了摇头。“主公说冤有头债有主,放过她吧。”
    不过十分钟,厅堂內便显得空荡了许多。
    建元最后扫视一圈,从怀中取出一支笔,在墙上写下了十六个大字:贩卖同胞,天理不容;杀贼立威,以儆效尤!
    ——————
    旧金山,一处偏僻荒凉的沙滩上。
    陈金魁是被一桶冰冷刺骨的海水浇醒的。
    “咳咳咳咳!”
    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吐出咸涩的海水。他本能地想抬手,却怎么都抬不起来,仿佛被什么东西紧紧箍住了。
    “我喝醉了?”
    他晃了晃脑袋,朦朧的视线渐渐清晰,彻底清醒了过来。
    不对!
    他环顾四周,看到了一幅令他如坠冰窟的景象。
    他自己整个人被埋在了沙子內,只有一颗脑袋露在外面,就像一颗种进地里的人参。
    而他身旁和身前,他能看到数十颗同样只露出沙面的人头,密密麻麻,全都是他义兴堂的人。
    不少人已经醒来,发出惊恐含糊的呜咽声。
    “不愧是做龙头的,那么多酒和吗啡下肚,居然这么快就醒过来了?”一个略带一丝玩味的陌生声音响起。
    陈金魁猛地抬头,循声望去。
    只见约莫十几码外站著几个人。为首的是一个看起来年纪轻轻、面容俊秀的男子,手里拿著一桿看起来十分精良的步枪。
    那年轻人身后侧半步,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
    赵三金。
    陈金魁顿时明白了一切。
    “赵三金!!!”
    他目眥欲裂,怒吼道:“是你,是你在酒水中下了蒙汗药对不对?”
    “为什么?我陈金魁有哪里对不起你赵三金?你怎可背信於我?背叛兄弟,背叛洪门?!”
    “往日种种,你都忘了不成?!”
    面对昔日龙头的咆哮质问,赵三金眼皮都没抬一下,更未回答,如同泥塑木雕。
    “建元,他太吵了。让他安静会儿。”赵三金身前的曾经开口。
    “是。”
    一个身材壮硕、面容冷硬的汉子应声而出,拎起旁边一个木桶,走到陈金魁面前,將桶里剩余的海水再次劈头盖脸地浇了下去。
    “哗啦——”
    冰冷的海水灌入口鼻,打断了陈金魁的咆哮,呛得他再次剧烈咳嗽,连眼泪都咳了出来。
    陈金魁喘著粗气,勉强冷静了下来,他看向曾经,问道:“我们有仇?”
    “仇?”
    曾经往手中的平洋一型步枪內填上一枚子弹,抬眼看向沙滩里那颗头颅,缓缓道:“当然有仇,而且仇深似海。”
    “一年前,我上了来旧金山的船。船一靠岸,就被批签下根本看不懂的鬼佬契约,然后塞进闷罐车,送到了一处矿洞里。
    那个矿洞暗无天日,塌方是常事。干活稍微慢一点,监工的皮鞭就抽了下来。在矿洞里干活的华人,时不时就会少上几个。不是病死、就是累死。”
    “而让我踏上那艘船,拍著胸脯保证去旧金山发財的蛇头,就是你们义兴堂的手下的人。”
    曾经举起步枪,枪口掠过沙地里那一颗颗惨白的头颅,最终又落回陈金魁的头上。
    “你说我们有没有仇?”
    陈金魁道:“一个猪仔,一个叛徒、只凭你们怕不是做不成这件事吧?”
    “你们背后是谁?协义堂的蔡培?广德堂的戴恆?丹山堂的孟川?还是安松堂的冉少华?”
    曾经轻笑了一声,讥誚道:“你们洪门这帮人还真是表面兄弟,嘴上说著四海皆兄弟有难定同当,暗地里一有事情就怀疑是对方做的。”
    “你们举起反清復明这面旗的时候,怕不是从没想过什么救国图存,只是为了更方便地盘剥同胞罢了。
    欺压良善,討好洋人,贩卖人口,你们这帮东西,真不如死了乾净!”
    陈金魁冷笑一声:“呵,这世道本就如此,弱肉强食。我不做,大把其他人做!”
    “你以为那个蛇头是义兴堂的人?错了,他是朝廷的人,是朝廷想卖人过来!”
    “我不接猪仔,还有別人会接你们这帮猪仔!”
    曾经不再理他,转身向后走去,一直退到大约一百码外。
    他將枪托牢牢抵在肩窝,瞄准了沙滩上的那些头颅。
    “你们喜欢把人当牲口卖,当货物运,当泥土踩。”
    他的声音顺著海风飘来,“那今天,就让你们也尝尝这种被人欺压的滋味。”
    话音刚落,他扣动了扳机。
    砰!
    沙地里,一颗正在拼命挣扎晃动的头颅,应声猛地向后一仰。如同被重锤砸中,红白之物飞溅,落到周围人的头上眼前。
    “啊——!!唔唔唔!!!”
    周围的沙坑里,瞬间爆发出更加惊恐和绝望的呜咽,被埋著的人们疯狂地扭动著头颅和身躯,试图逃离,却只是徒劳。
    曾经仿佛没有听见,他拉动枪栓,滚烫的弹壳跳出,他再次装入一枚子弹,枪口微微移动,瞄准了下一个目標。
    “砰!”
    又一颗头颅碎裂。
    “砰砰砰!”
    枪声开始有节奏地响起,不疾不徐。
    每一声枪响,都伴隨著一条性命的终结。
    沙滩上,血腥味开始瀰漫开来,与海风的咸腥混合在一起,形成了浓郁的铁锈味道。
    不知过了多久,陈金魁的四周再无挣扎声和呜咽声。
    他抬眼望去,四周满是鲜红之色,几十颗碎裂的西瓜环绕著他,看不清原本的模样。
    曾经拿著那支滚烫的步枪走进,吹了吹枪口的硝烟,面无表情。
    “死前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陈金魁发出了笑声,那声音悽厉如夜梟。良久之后笑声停息,他啐了一口唾沫,吐到了曾经的脚下。
    “那帮鬼佬果然是废物,居然能让猪仔活著逃出来。”
    砰!
    曾经收起枪,吩咐道:“建元,记得让人把地上的弹壳捡一下。”
    “是,主公。”
    “赵三金,你待会带些人去义兴堂的几个据点,把钱都带回来。”
    “是,主公。”
    曾经从身后死士的手中接过一瓶酒,转身看向金矿的方向,把酒洒在了地上。“老哥,你的仇我帮你报完了,安息吧。”
    他把枪丟给建元,翻身骑上小母马,带人往城內行去。
    “接下来,该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第一步,就先把整个唐人街拿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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