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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恶魔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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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末港综:从投名状开始当军阀 作者:佚名
    第179章 恶魔果实?
    午后的广州,总是透著一股子黏糊糊的湿热,像是刚出笼的虾饺,热气里裹著散不开的水汽。
    沙面,不列顛驻广州领事馆,一栋典型的维多利亚式建筑,红砖白柱,在一片榕树荫下显得格外傲慢。
    二楼,总领事罗伯逊那间宽敞得有些过分的豪华办公室里。
    赵明羽正坐在房间里最好的一张切斯特菲尔德真皮沙发上,这沙发软得惊人,坐下去整个人都要陷进那一层层昂贵的牛皮里,像是被一只温柔的大手托住。
    几个穿著黑白制服、金髮碧眼的女侍,正像穿花蝴蝶一样在他身边转悠。
    一个捧著银质的托盘,上面是刚烤好的司康饼和依然冒著热气的伯爵红茶,另一个手里拿著雪茄盒,里面躺著的是来自古巴的上等货,每一根都甚至比有些神州百姓的命还贵,
    还有一个正半跪在茶几旁,小心翼翼地切著柠檬片。
    这全是全套的不列顛贵族待客礼仪,十分细致。
    罗伯逊,这位平日里在广州城眼高於顶、前任总督都要看他三分脸色的总领事,此刻却並没有坐在他那张巨大的办公桌后面,而是亲自拿著一瓶冰镇过的香檳,满脸堆笑地走到了赵明羽面前。
    “赵大人,尝尝这个,这是昨晚刚从那艘法兰西商船上卸下来的,味道极佳。”罗伯逊一边说著,一边亲自弯腰,將金黄色的酒液注入赵明羽面前的高脚杯里。
    周围那些平时鼻孔朝天的洋人属下们,此刻也是一个个低眉顺眼,脸上的笑容比这香檳里的气泡还要密集,眼神里透著一股子实打实的敬畏。
    这待遇的转变,自然不是因为罗伯逊突然信了佛,学会了眾生平等。
    在这帮洋鬼子眼里,人是分三六九等的。
    就在昨天,赵明羽在码头受封一等公爵的消息,像是长了翅膀一样,不到半天就传遍了整个广州城,乃至这片租界的每一个角落。
    在他们这些习惯了阶级分別的不列顛人眼里,贵族就是天,而且一个没有爵位、或者爵位有限的神州总督,在他们看来就是个高级打工仔,是个隨时可能被皇帝砍了脑袋的奴才或者隨时裁撤的官员。
    而赵明羽现在不仅仅是世袭罔替的一等公爵,更是会常驻两广,那这就不仅仅是身份,更代表著,以后更多生意的通畅!
    所以无论是出於面子还是里子,他们都会把赵明羽当作首席贵客。
    对於罗伯逊而言更是,他在心中已经把赵明羽当成財神爷供著的。
    自从赵明羽整顿了两广的蔗糖產业,把控了定价权和渠道后,罗伯逊作为合作者,名声上那是赚得盆满钵满!
    就在昨天,伦敦那边甚至发来了密电,首相大人在电报里对他大加讚赏,暗示只要远东的贸易额能继续保持这个增长势头,不仅他的任期会延长,甚至回国后,那枚他梦寐以求的嘉德勋章也不是没有可能。
    权力和金钱,这两样男人最无法拒绝的东西,现在都系在眼前这个年轻的神州官员身上。
    “罗伯逊先生,客气了。”赵明羽端起香檳,轻轻摇晃了一下,並没有急著喝,只是似笑非笑地看著对方:“这刚刚过了午时的就喝酒,在我们神州,可是会被说是酒囊饭袋的。”
    罗伯逊哈哈大笑,那笑声里透著一种刻意的豪爽:“赵大人,这叫享受生活!在我们不列顛,能在下午三点前喝上一杯上好的香檳,那是绅士的特权和优雅。”
    两人又是一番没什么营养的寒暄。
    从伦敦的天气聊到维多利亚港的船期,从法兰西人的那些糗事聊到最近神州局势,都是些场面话,谁也没当真,就像是高手过招前的试探,都在等著对方先亮底牌。
    过了一会儿,罗伯逊指著茶几上那些精美的点心,热情地推销道:“赵,试试这个布丁,这是我的厨师按照苏格兰风味做的,还有这个小饼乾,配红茶简直是一绝。”
    赵明羽瞥了一眼那些甜腻腻的东西,心里一阵反胃。
    说实话,洋人的甜点,甜得发齁,除了糖就是油,一点层次感都没有,比起神州那讲究色香味俱全的糕点,简直就是未开化的野人食物。
    他摆了摆手,把身子往后一靠,那种慵懒中带著一丝锐利的气场瞬间散发出来。
    “罗伯逊领事,咱们是老朋友了,我就不跟你绕弯子。”赵明羽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弧度:“说实话,你们这些洋点心,偶尔吃个新鲜还行,吃多了,那是真的腻歪。没意思。”
    罗伯逊愣了一下,手里的叉子停在半空,脸上闪过一丝尷尬,但很快就被职业化的笑容掩盖过去:“哦?看来我们的美食还入不了公爵大人的法眼,那不知道赵大人觉得,什么是真正的好东西?”
    “好东西嘛...”
    赵明羽慢条斯理地把手伸进宽大的袖口里,那个动作很慢,慢得像是在吊人胃口。
    罗伯逊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跟著他的手移动,心里在猜测:这赵公爵又要搞什么花样?是极品的茶叶?还是从皇宫里流出来的珍宝?
    赵明羽的手终於伸了出来。
    他把一个用油纸包著的小东西,“啪”的一声,轻轻拍在了那张昂贵的红木茶几上。
    那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办公室里却显得格外清晰。
    赵明羽解开油纸,一股独特的、带著草本植物特有的清香,混合著一丝淡淡的石灰味,瞬间在空气中瀰漫开来。
    罗伯逊耸了耸鼻子,这味道对他来说並不算完全陌生,但出现在这间充满欧式风情的办公室里,却显得格格不入。
    他定睛一看。
    只见油纸上躺著几枚青黑色的果子,形状像是个小號的橄欖,表皮粗糙,看著有些乾瘪,完全没有什么美感可言,旁边还配著几片绿色的叶子,以及一小盒白色的粉末。
    “这...”罗伯逊眯起了眼睛,作为在大清混跡多年的神州通,他的脑子里迅速搜索著关於这个东西的记忆,“这是...那个叫檳榔的食物?”
    “正是。”赵明羽赞了一声,拿起一颗檳榔在手里把玩著:“不愧是神州通,一眼就认出来了。”
    罗伯逊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微妙。
    这玩意儿他当然见过。
    在两广,乃至整个南方,这东西太常见了。
    上至达官显贵,下至贩夫走卒,似乎都好这一口。
    他记得很清楚,那些穿著长衫的士绅文人,见面寒暄时,往往会从袖子里掏出一枚这东西递给对方,那架势,就他们互相递雪茄差不多,是身份的象徵,有利於社交。
    那些人还要互相品评这檳榔的產地、年份、切工,比他们的雪茄还讲究。
    而在码头上、军营里,那些光著膀子的苦力、那些满身臭汗的大头兵,嘴里也总是嚼著这东西,一个个嚼得满嘴血红,像是刚喝了人血一样,看著颇为野蛮。
    在罗伯逊这种自詡文明的绅士眼里,这东西是粗鄙的,是不卫生的,是属於“未开化民族”的陋习。
    他从来没想过要去尝试,哪怕一次都没有,这源於不列顛贵族骨子里那种根深蒂固的傲慢——我们的红茶、我们的咖啡、我们的雪茄,那才是上帝赐予的享受,至於这种黑乎乎的果子?算了吧。
    “赵大人,您这是?”罗伯逊有些不解地看著赵明羽:“您今天来,该不会是想请我吃这个吧?”
    赵明羽看著罗伯逊那副嫌弃又极力掩饰的样子,心里的冷笑简直要溢出来了。
    他当然知道檳榔是个什么货色。
    在后世,这玩意儿可是被列为一级致癌物的,长期咀嚼,口腔癌、牙齿脱落、面部变形,那都是板上钉钉的事。
    这东西就是个慢性毒药,是裹著糖衣的恶魔。
    但是,那又怎么样?
    今天来,他就是想用檳榔打开一个新的市场,欧美的市场!
    你们这帮洋鬼子,往神州倾销鸦片的时候,想过那是毒药吗?
    既然如此,那也就別怪我不讲武德了。
    你们能把鸦片这种让人变成鬼的东西包装成“福寿膏”,那我为什么不能把檳榔这种让人上癮的小玩意儿,变成你们离不开的“东方神果”?
    这叫礼尚往来。
    你卖我鸦片,我卖你檳榔,大家互相伤害啊,谁怕谁啊。
    而且,现在这个年代,西方大部分医学还处於那种放血疗法都能治百病的蒙昧时期,別说致癌了,连细菌学说都还没完全普及,谁知道吃檳榔是有隱患的?
    赵明羽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那是標准的、人畜无害的商业假笑。
    “罗伯逊,別急著下结论。”赵明羽拿起那颗檳榔,像是看著一颗稀世的宝石:“我想把这个东西,卖到不列顛本土去,卖到你们所有的殖民地去,甚至...欧美之地。”
    “卖?”罗伯逊愣住了,隨即职业本能让他瞬间切换到了商人模式:“做生意?”
    只要是谈生意,罗伯逊自然是高兴的。
    他作为驻华领事,外交只是手段,为大英帝国创收、打开市场是核心kpi。
    但是,卖这个?
    罗伯逊皱起了眉头,脸上露出一丝为难的神色,开始施展他的外交辞令:“赵大人,有生意做当然是好事,我向来也很佩服你的商业眼光。”
    “但是...檳榔这个东西,恕我直言,恐怕很难在我们那边推广,你看,它看起来黑乎乎的,吃起来还要吐那种红色的汁液,很不卫生,也不雅观,你知道的,伦敦的绅士们很讲究仪表,淑女们更是...”
    他摊了摊手,意思很明显:这玩意儿太土了,我们看不上。
    赵明羽心里冷哼一声。
    不卫生?不雅观?
    你们那帮绅士如果不戴假髮,头皮屑能像下雪一样,你们那著名的泰晤士河,现在还臭得跟化粪池一样。跟我谈卫生?
    更何况,这世上所有的流行,本质上都是一种“跟风”。
    只要有了癮,只要有了所谓的“格调”,別说檳榔了,就是吃土你们都能吃出花样来。
    看看咖啡,几百年前刚进欧洲的时候,不也被叫做“撒旦的饮料”、“黑色的泥浆”吗?现在呢?哪个贵族不是一天三顿离不开?
    只要包装得好,只要上层社会带头吃,这玩意儿很快就会变成一种风尚。
    而且,这可是一个巨大的金矿。
    整个神州南方,尤其是海南岛,那檳榔多得跟野草似的,產量大得惊人,成本低得令人髮指。
    拿著这些廉价的植物果实,去换洋人手里真金白银的英镑,这买卖,简直是一本万利,做梦都能笑醒!
    “罗伯逊,那是你不懂。”
    赵明羽摇了摇头,摆出一副“你没见过世面”的表情,语气里充满了诱惑:
    “这东西,可是有好几种神奇的功效。在我们神州,它被称为洗瘴丹,两广这种湿热多瘴气的地方,为什么百姓身体还能这么强壮?全靠它啊,它能消食、驱瘴、行气、提神醒脑,功效可比你们钟爱的咖啡强。”
    说到这,赵明羽特意压低了声音,像是分享一个天大的秘密:“你看我那个胡师爷,大几十的人了,每天精力旺盛得跟二十岁的小伙子似的,一晚上能写十几篇公文不带喘气的,靠的是什么?就是这口檳榔。”
    “这是我特意让人从海南文昌带来的,那是以前进贡给皇家的贡品,高档货!和你平时在街边看到那种不一样。”
    赵明羽一边忽悠,一边熟练地拿起一片蔞叶,抹上一点贝壳烧制的蚶灰,將那颗檳榔裹在里面,然后递到了罗伯逊面前。
    “试试。別拿那种眼光看它,只有试过了,你才有资格评价,这可是好东西,能让你看到上帝。”
    罗伯逊看著递到嘴边的这团绿油油的东西,心里是一百个不愿意。
    但是,看著赵明羽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他又不敢直接拒绝。
    毕竟,现在赵明羽手里握著两广的经济命脉,尤其是蔗糖的种植秩序,万一得罪了这位爷,他一句话,明年的蔗糖供应给你卡一卡,那自己在伦敦那边的功劳簿可就要打折扣了。
    这面子,真不能不给。
    “好吧,既然是公爵大人的推荐,那我必须得尝尝。”
    罗伯逊硬著头皮,像是要去赴死一样,张开嘴,把那团东西接了进去。
    刚入口,一股怪味直衝脑门。
    那是蔞叶的辛辣、石灰的涩味,还有檳榔本身那种涩中带苦的味道混合在一起的感觉。
    罗伯逊差点没忍住一口吐出来,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脸色难看至极。
    “別吐!”赵明羽似乎早有预料,立刻开口制止,“继续嚼,用力嚼,第一口是有点怪,忍过去,好的感觉在后头。”
    罗伯逊强忍著噁心,按照赵明羽的指示,开始咀嚼。
    一下,两下...
    隨著咀嚼的进行,奇妙的事情发生了。
    那股原本令人不適的怪味,在唾液的混合下,竟然开始发生化学反应。
    一股燥热感从口腔迅速蔓延开来,像是有一团火在嘴里烧,紧接著,那股热流顺著喉咙直衝而下,瞬间流遍全身。
    原本因为午后闷热而有些昏沉的大脑,像是被人猛地泼了一盆凉水,又像是被通了电一样,瞬间清醒了过来。
    与此同时,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极其特殊的甜味在舌尖泛起。
    那不是糖的甜,而是一种带著刺激性的、让人回味无穷的独特甘甜,对於酷爱甜食的欧美人来说,这种甜味简直就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太另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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