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雅鱼
尖锐的闹钟声刺破空间的寧静,许大茂猛地从床上弹坐起来,大脑一片空白,足足愣了十多秒,才后知后觉地想起,自己已经穿越到了1958年初的四九城,住进了那个鸡飞狗跳的四合院。
他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伸手拉开房车的窗帘,窗外的雾气已经散去,鬱鬱葱葱的草木上,还有点点露珠。
这片空间依旧是青山绿水,草木葳蕤,美则美矣,却太过安静了些,没有嘰嘰喳喳的鸟鸣,没有此起彼伏的虫叫,更没有风吹过树叶的声音,少了几分鲜活的生气。
许大茂打开手机看了眼屏幕,六点四十。窗外的天光已经透亮,他也没了睡意,乾脆翻身下床。昨夜担心空间里有什么未知的危险,他愣是没敢脱衣服睡觉,此刻倒省了不少穿衣的功夫。
他先是踱到昨天挖好的土坑边,往坑里放水,抖了抖他又想起湖边还架著鱼竿,便慢悠悠地踱了过去,打算收竿看看收穫。
走到湖边,手刚碰到鱼线,就感觉到一股沉甸甸的拉力传来。许大茂的精神瞬间一振,眼睛都亮了几分。昨天好几个小时,才钓上来两条一两多重的小鯽鱼,差点没让他怀疑这里有没有大鱼,没想到今天一早就有惊喜。
他小心翼翼地往上拉著鱼线,或许是鱼儿昨夜上鉤后挣扎了大半宿,早就没了力气,没怎么费劲就被拉了上来。鱼线末端,一条肥硕的鱼正在阳光下泛著银光,应该有两三斤重。
“运气不错!”许大茂忍不住咧嘴笑出了声,弯腰把鱼抓在手里,仔细打量了一番。这鱼的外形他再熟悉不过,正是瓦屋山、雅安一带特有的雅鱼!
雅鱼、雅女、雅雨,並称雅安三绝,是当地响噹噹的招牌。雅雨无常,总爱夜里悄无声息地下,白天却晴空万里;雅女肤白细腻,性子温婉,是出了名的水灵;而雅鱼则最为奇特,肉质细嫩鲜美,刺少肉多,最绝的是,每一条雅鱼的头躯相连之处,都藏著一根酷似宝剑的骨刺,剑柄、剑把、剑刃栩栩如生。
这可是独一份的稀罕物,只在这片水域生长,別的地方根本见不到。后世野生雅鱼虽然没有绝跡,但是也难以见到大的,一斤鲜活的雅鱼能卖到好几百块,要是放到旅游景区的饭馆里,这么一条两斤多重的雅鱼,没有一千块根本別想吃到嘴。
许大茂越想越高兴,小心翼翼地把雅鱼放进鱼护里,打算暂时养著。等晚上下班回来,再从空间里把鱼提出来,就说是下班路上买的,这样就能光明正大地吃,也免得院里那些人嚼舌根。
大清早的就有这么大的收穫,许大茂的心情格外舒畅,吹著口哨往回走。路过昨天种蒜的木盆时,他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这一瞥,直接让他愣在了原地。
“这就发芽了?”许大茂满脸愕然地蹲下身,眼睛瞪得溜圆。才埋进土里一天的蒜,不过一夜的功夫,居然已经冒出了一厘米左右的嫩芽,嫩绿的芽,看著格外喜人。
“莫非这个空间的时间流速和外面不一样?”许大茂心里暗自嘀咕,隨即又摇了摇头。他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显示正常,闹钟也是准时响起的,按理说不该出现这种情况。
就在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突然脸色一变,一个激灵闪身退出了空间。
四合院的清晨,已经透著几分烟火气。许大茂刚推开自家房门,一股刺骨的寒风就迎面扑来,冻得他打了个哆嗦。
斜对面的刘家已经开始做饭了,烟囱里冒出裊裊炊烟,刘海中手里攥著一卷草纸,正皱著眉头急匆匆地往外走,看样子是急著要去公共厕所。
许大茂看了眼院里的天色,確定空间內外的时间流速是一致的。那蒜瓣为啥发芽这么快?
他的目光不经意间扫过院墙外的天空,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是了!应该是昨夜空间里那层奇怪的雾气!
昨天他进入空间时,就发现整个空间都笼罩在一层薄薄的白雾里,当时只是害怕。现在想来,那雾气肯定不简单,怕是有催生植物的功效。
至於雾气的具体作用,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探索。眼下最重要的,是先把早饭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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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大茂眉头一挑,他发现一个问题,昨天自己忙活了那么久,居然不觉得累,虽然说年轻人恢復快,但是也不至於一点感觉都没有。
心里暗自记下,回头多试几次,就能找到原因,摇摇头拋开空间问题,许大茂开始琢磨著,早饭就吃麵条吧,简单方便,还顶饱。不过这臊子可得在空间里炒——谁知道院里那些禽兽会不会闻到香味找上门来?
要是出现秦淮茹或者贾张氏上演一出哭穷蹭饭的戏码,那可就噁心人了,他可没那个閒工夫应付,虽然这是后院,不是还有一个老聋子嘛。
他钻进空间,在房车里切了点肉丁炒了臊子。说实话,他的厨艺也就那样,谈不上多好吃,只能说勉强能入口。
这也让他心里越发迫切地想要找个媳妇——这年月的姑娘,哪个不是从小就学做家务,做饭洗衣样样精通?娶个贤惠的媳妇回家,往后就能天天吃香的喝辣的,不用再自己糊弄肚子了,关键还是全新的。
今天他要去厂里跟王科长敲定学徒的事,得早点去,迟到了不好。吃过早饭,许大茂没骑车,这天气还是太冷了,骑自行车冻得手脚发麻,还不如走路舒坦。
他刚走出门,就碰到了刘海中。
“大茂,今天咋这么早去上班?”刘海中停下脚步,有些惊讶地问道。在他的印象里,许大茂这小子向来爱睡懒觉,极少见他这么早出过门。
“今天厂里有点事,得早点过去处理。”许大茂隨口应了一句,语气平淡。
“哦哦,那你快去吧,別耽误了正事。”刘海中点点头,也没多问。
许大茂对刘海中这人,印象还算不错。比起易中海的偽善、阎埠贵的抠门,刘海中虽然爱面子、好当官,却是个有底线的人。不然在影视后期的风波里,他也不会逃过清算。这人良心虽然不多,但好歹还有——这年头,还能偶尔接济一下別人,已经算是难能可贵了。
当然,不討厌归不討厌,深交是不可能的。许大茂心里清楚,刘海中这种人,没必要撕破脸,稍微拉拢一下,让他別跟著易中海整自己就行。
他刚走出院门,就看到何雨水背著一个旧书包,正站在胡同口等同伴,看到他,小姑娘的眼睛顿时一亮。
“大茂哥,你这是去上班吗?”何雨水小跑著凑过来,一脸惊讶地问道。
“不然呢?难不成还能去逛大街?”许大茂挑了挑眉,笑著反问。
“我是没见过你这么早出门嘛。”何雨水嘟著嘴,小声嘀咕了一句,语气里满是新奇。
许大茂脸上的笑容一僵,心里暗自嘆气——看来前身懒床的名声,在院里已经深入人心了,难得起个早,居然还成了稀罕事。
他看著何雨水那张蜡黄的小脸,忍不住皱了皱眉,隨口问道:“吃早饭了吗?”
何雨水的头瞬间低了下去,手指抠著书包带,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
许大茂心里又是一阵嘆气。傻柱那傢伙,自己就是个马大哈,天天早上睡到快迟到才爬起来,哪里顾得上给妹妹做早饭?久而久之,何雨水就养成了不吃早饭的习惯,难怪瘦得跟根竹竿似的,风一吹就要倒。
“走,大茂哥请你吃肉包子!”许大茂大手一挥,指了指胡同口的早点摊,语气爽快。
听到肉包子,何雨水的眼睛瞬间亮了,不自觉地咽咽口水,连忙点头,声音里带著抑制不住的欢喜:“谢谢大茂哥!”
许大茂带著何雨水往早点摊走,脑子里却忍不住想起四合院的那些人。在他看来,那个院子就像个巨大的恐怖片片场,尤其是易中海、贾张氏那几个禽兽,脸上永远掛著虚假的笑容,可只要你一转身,他们的眼神就会变得阴冷贪婪,像盯著猎物的豺狼,盘算著怎么把你拆骨入腹。
他也知道,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能活下来的人都不容易,或多或少都有些自己的手段,见惯了生死离別。可像四合院这样,把自私自利、毫无底线刻进骨子里的人,居然扎堆凑在了一起,也算是世间少有的奇葩了。
不过他也没什么好怕的。大多数禽兽,其实都没什么大本事,只要无视他们的算计,不跟他们纠缠,就能省不少麻烦。只有易中海和聋老太这两个老狐狸,需要多花点心思对付,当然,他心里早就有了计划,不急,慢慢来。
两人很快就走到了胡同口的早点摊。这个点是上班时间,摊前围了不少人,都是附近的住户和厂里的工人,热气腾腾的包子、油条香气四溢,混杂著豆浆的醇厚味道,勾得人肚子咕咕叫。
许大茂虽然在空间里吃过早饭了,但闻到这股浓郁的麦香,还是觉得口舌生津。
“王大爷,来三个肉包子!”许大茂熟门熟路地冲摊主喊了一声,隨即转头看向身边的何雨水,脸上的表情有些扭曲,“雨水,你喝豆汁吗?”
一提起豆汁,许大茂就忍不住皱眉头。前身就极其不爱喝这玩意儿,那股酸溜溜、臭烘烘的味道,光是想想就让人上头。虽然这东西是四九城的特色,可要是没有外地犟种来尝鲜,后世怕是早就在市场上消失了。
何雨水的头摇得像拨浪鼓,小脸皱成了一团,语气格外坚定:“我不喝,我不喝!”
“那就不要豆汁了。”许大茂笑著转头,对摊主说道。
摊主王大爷是个乐呵呵的老头,闻言也不意外,笑著点点头:“成!不喝豆汁的多了去了,这玩意儿,爱喝的能喝出花儿来,不爱喝的闻著就犯怵。”
如今这年代的物价和物资管控都很严格,价格统一,分量也统一。肉包子八分钱一个,三个包子正好配一两粮票,算下来实惠得很。而且用的都是实打实的料,一两乾麵粉做三个包子,每个都有成人拳头大小。
馒头就更便宜了,六分钱一个,每个用二两乾麵粉,蒸出来蓬鬆暄软。还有半斤重的混糖馒头,用的是质量最好的富强粉——也就是后世的精白面。至於普通人家日常吃的,大多是灰面,这种麵粉只剔除了第一遍的麦麩,顏色发灰,口感也略微粗一点。
许大茂付了钱和粮票,接过装著包子的油纸包,递给何雨水两个。小姑娘道了声谢,小心翼翼地捧著包子,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吃得格外香甜。
別看何雨水年纪小,饭量却不小,两个拳头大的肉包子,没一会儿就被她吃得乾乾净净。许大茂看著她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忍不住笑著问:“吃饱没?没吃饱再买一个。”
“嗝——饱了!”何雨水打了个饱嗝,脸上泛起一层红晕,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好久没吃得这么饱了。”
许大茂看著她满足的样子,心里嘆了口气,忍不住叮嘱道:“你哥就是个粗心的傢伙,有啥想法別憋在心里,得好好跟他说,还得揉碎了、掰烂了说,不然他根本听不懂。你马上就要读初中了,以后可以让他把早餐钱给你,你自己来早点摊买,或者起早一点自己在家做,总比饿著肚子强。”
何雨水迟疑了一下,轻轻点了点头,小声应道:“嗯。”
两人边走边聊,很快就到了岔路口。何雨水要往学校的方向走,许大茂则要去轧钢厂。
“大茂哥,我先走了!”何雨水停下脚步,朝他挥了挥手,眼睛亮晶晶的,“今天我肯定帮你问到於家的地址!”
“好嘞,路上慢点,別摔著了。”许大茂也朝她挥了挥手,看著小姑娘蹦蹦跳跳的背影,眼睛不由微微一眯。
何雨水他是非常熟悉的,以前活泼开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胆小內向,犹如一个鵪鶉,又那么不显眼,都很容易被人忽略。
应该是心里藏著太多心事,又对生活充满了畏惧,这才变成这样。
“造孽啊!这群禽兽!”许大茂感嘆一声,这才慢悠悠地晃荡著向前走,没一会儿就到了红星轧钢厂的大门口。此时正是上班的高峰期,穿著蓝色工装的工人们络绎不绝地走进厂区大门,说说笑笑,热闹非凡。
许大茂看著眼前的景象,心里涌起一股別样的感触。上一次见到这么多人一起进厂上班的场景,还是在广州打工的时候,每天下班,路边的工厂都会涌出大量的工人,浩浩荡荡的,很是壮观。只是没想到,如今自己也成了其中的一员,在这个火红的年代,开始了全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