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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章 相见时难別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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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白小雅还想说什么,眼圈都红了。
    丁浩走过去,当著老丈人丈母娘的面,也不避嫌,伸手轻轻捏了捏白小雅的肩膀,声音放柔和了些。
    “放心吧。我这人最惜命,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再说了,我还有一帮得力的兄弟呢。
    这次回去,我不光是要弄猪肉,我还要给咱们的婚宴搞点真正的『硬菜』。”
    刘雪琴咽了口唾沫,眼神里的恐惧慢慢被一种难以言喻的亢奋取代了。
    这要是真成了,她刘雪琴以后在院子里走路,那都得横著走!
    “你……你有把握?”白青山虽然还是担心,但语气明显鬆动了。
    丁浩也没废话,直接竖起三根手指。
    “有!到时候,妈您就准备好大锅大灶,等著燉肉吧!”
    这话说得斩钉截铁,带著一股子不容置疑的霸气。
    白小雅看著眼前这个男人,看著他那张稜角分明的脸,心里的担忧慢慢变成了一种盲目的崇拜。
    这个男人,就像是一座山,无论什么难题到了他手里,好像都能迎刃而解。
    “那你……一定要小心。”白小雅咬著嘴唇,最后只憋出这么一句。
    “得令!”丁浩嬉皮笑脸地敬了个不伦不类的礼,把沉闷的气氛一下子衝散了。
    夜深了,丁浩躺在客房的床上,听著窗外的风声。
    系统空间里,那几把好枪正静静地躺著,
    省城的富贵那是给外人看的,山里的血性才是男人的根。
    要想在这个时代活得肆意,光有钱不行,还得有让人敬畏的本事。
    冬日的清晨,省城的雾气还没散尽,透著一股子湿冷的寒意。
    白家楼下,丁浩背著那个標誌性的墨绿色帆布包,这包现在看起来鼓鼓囊囊的,比来的时候还要满。
    刘雪琴穿著厚棉袄,手里还提著个网兜,里面装得满满当当,全是省城百货大楼里都不好买的高级货。
    大白兔奶糖、铁皮罐头、麦乳精,还有两盒包装精美的果脯。
    “小浩啊,这些你拿著。”
    刘雪琴不由分说地把网兜往丁浩手里塞,那动作生怕他不要,
    “这些糖给丁玲那丫头带回去甜甜嘴,麦乳精给你妈补补身子。咱们虽然还没办事,但礼数不能缺。”
    丁浩也没推辞,大大方方地接过来:
    “成,妈,我替我妈和小玲谢谢您。她们肯定爱吃。”
    刘雪琴现在看丁浩,那是越看越顺眼。昨晚那是“大款女婿”,今儿要去打猎,那就是“能干女婿”。
    这种既有钱又有本事的男人,打著灯笼都难找。
    “路上当心点,到了村里要是缺啥少啥,就给这边打个电话。”
    刘雪琴絮絮叨叨地嘱咐著,完全没了以前那种省城太太的高傲,活脱脱一个疼孩子的长辈。
    白青山站在单元门口,虽然没像刘雪琴那样动手动脚,但也背著手,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
    “凡事量力而行,別逞强。家里等著你回来办喜事。”
    “知道了爸,您放心吧。”丁浩笑著点头。
    这时候,一直在旁边默默不出声的白小雅走了上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淡蓝色的棉服,围著那条丁浩送的红围巾,衬得小脸越发白皙动人。
    只是那双大眼睛红彤彤的,显然是一晚上没睡踏实。
    “你就不能……晚两天再走吗?”
    白小雅的声音小得跟蚊子哼哼似的,带著浓浓的不舍。
    这才刚团聚没两天,又要分开,而且还是去干那么危险的事,她心里怎么能不难受。
    丁浩看著她那副小儿女的情態,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他把手里的东西先放在地上,当著老两口的面,伸手就把白小雅被风吹乱的刘海给理了理。
    白青山咳嗽了一声,假装看天;刘雪琴则是笑眯眯地转过身去,嘴里念叨著“哎呀这天真冷”。
    “咋了?捨不得我?”
    丁浩凑近了些,低声调侃道,热气喷在白小雅那冻得有些发红的耳朵上。
    白小雅脸“腾”地一下红了,伸手轻轻锤了他一下,娇嗔道:
    “谁捨不得你……我是怕你被野猪拱了。”
    “嘿,那哪能啊。”
    丁浩一把抓住她的小手,那手冰凉冰凉的,他赶紧给捂在手心里搓了搓,
    “昨晚我不都跟你『交代』清楚了吗?我的本事你还不知道?”
    这句“交代”显然是一语双关,指的是昨晚两人在楼道口那点悄悄话,还有那让人脸红心跳的保证。
    白小雅想起昨晚那一幕,羞得脖子根都红了,又气又笑地瞪了他一眼:
    “你这人……没个正经!爸妈都在呢!”
    “行了行了,不逗你了。”
    丁浩收起嬉皮笑脸,眼神变得格外温柔,他紧了紧握著她的手,
    “在家乖乖等著。把嫁衣准备好,把肚子空出来。等我回来,让你吃肉吃到腻。”
    “我不稀罕吃肉,我就要你好好的。”
    白小雅吸了吸鼻子,很是认真地盯著他的眼睛,“少一根头髮都不行。”
    “遵命,首长!”
    丁浩又搞怪地敬了个礼,把白小雅逗得破涕为笑。
    这时候,远处传来了公交车的喇叭声。
    “车来了,快走吧,別误了点。”白青山在那边催了一句。
    丁浩提起地上的大包小裹,那种属於猎人的气场瞬间回到了身上。
    他最后深深看了一眼白小雅,转身大步流星地朝车站走去。
    他没回头。
    男人出门办事,背影得瀟洒,不能拖泥带水。
    直到坐上了通往长途汽车站的公交车,透过车窗,他还能看到白小雅站在寒风中,像个红色的雕塑,一直朝著这边挥手。
    丁浩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这一趟省城之行,算是圆满。
    面子挣足了,关係铺平了,连丈母娘都拿下了。
    接下来,就该干点那个年代男人该乾的糙活了。
    从省城到县城,再从县城坐那破旧的班车回財源镇,这一路顛簸得跟坐过山车似的。
    车厢里混杂著旱菸味、鸡屎味和各种脚臭味,吵吵嚷嚷的。
    有人抱著老母鸡,有人扛著铺盖卷,还有小孩扯著嗓子哭。
    但这嘈杂的环境,反而让丁浩觉得亲切。
    这才是这年头最真实的生活底色。
    省城那友谊商店里的精致,那是飘在天上的云彩;
    这车厢里的烟火气,才是地上的泥土。
    “咣当!”
    车猛地一震,停了下来。
    “財源镇到了!下车的赶紧!”售票员扯著大嗓门喊道。
    丁浩睁开眼,那一瞬间,眼底闪过一丝精光。
    那种在省城偽装出来的温文尔雅彻底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属於大山猎人的锐利。
    他拎起行李,大步走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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