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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出摊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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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教你。”
    说著,李秀梅先把锅里的热油倒出来一部分,然后往里倒入冷油,把油温降下来后,接著再次开火。
    等了一会后,李秀梅拿出一双筷子插进热油里,说道:“你注意看筷子旁边產生的气泡。”
    用筷子就能解决困扰自己的问题?
    顾峰觉得十分神奇,紧盯著插在油锅里的筷子。
    然后他就看到筷子周围的气泡明显增多。
    “这样就可以了。”李秀梅说著便把筷子抽出,拿起顾峰裹好粉的鸡肉下到油锅中。
    同时她也满是好奇地问道:“这么大一块鸡肉又裹这么多麵粉,和炸咕咾肉完全不同,你从哪里学来的?”
    顾峰胡扯道:“我看杂誌学的,说是美国人都这么吃。”
    “红毛人做的炸鸡能好吃吗?”李秀梅表示怀疑。
    印尼独立前是被荷兰人所殖民,而荷兰人中有不少人顶著一头醒目的红髮。
    因此,当时的华人便以“红毛人”来称呼这些荷兰人,以至於后来只要是白种人,都被称作红毛人。
    “红毛人做的好吃,但我这个就不知道了。”
    因为刚才连续炸鸡肉失败,顾峰因此对自己调的味道也失去信心,
    终於,过了十几分钟这样,在李秀梅精湛厨艺的操作下,一块鳞片金灿灿,和肯德基炸鸡一般无二的炸鸡便出锅了。
    就是这样的视觉效果。
    顾峰欣喜不已。
    接下来就是关键时刻,验证鸡肉熟不熟。
    等到没有那么烫手后,顾峰直接抓起,用嘴巴呼呼地吹了几下后,也不管烫不烫嘴,张口就咬。
    隨即他的眉毛瞬间飞起,
    这现炸的炸鸡真的是没得说,除了调味淡了一点之外,不管是外皮的酥脆还是鸡肉的鲜嫩多汁,完全不输肯德基。
    “妈,你尝尝看。”
    说著,顾峰就把他没有咬到的另外一边送到李秀梅的嘴边。
    李秀梅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炸鸡,不管是外观还是香气,都让人垂涎欲滴。
    她带著好奇心,张口咬了一口。
    “咔嚓”的一声。
    那香脆的外皮,入口瞬间便嚇了她一跳,紧接著咬到鲜嫩的鸡肉,从鸡肉里迸发出的汁水,再次让她措手不及。
    李秀梅震惊不已,这炸鸡也太好吃了吧。
    “妈,怎么样,好吃吗?”
    “嗯。”李秀梅一边咀嚼,一边猛点头。
    顾峰乐得直笑。
    有个厨艺精湛的母亲在就是好啊,让他少走了不少弯路,不然靠他自己摸著石头过河,都不知道要浪费多少时间和鸡肉。
    接下来,顾峰在李秀梅的指导下把剩下的鸡肉,以及那两块没炸熟的重新裹粉后下到油锅里,最后炸出来的成品和李秀梅炸的一般无二。
    对於孩子来说,炸鸡应该是至高的美味,没有任何孩子能够抗拒。
    午饭时间,当顾峰把一大盘炸得金黄、香喷喷的炸鸡端上桌,整个屋子里就传出弟弟妹妹们兴奋的叫喊声。
    几天之后。
    刚过十二点。
    吃过午饭的顾峰和顾晓玉一人挑著一个担子,向著大华电影院旁的小巷出发。
    经过这些天的准备,如今万事俱备,顾峰今天开始出摊做生意了。
    虽说一台移动摊位的价格不是很贵,但考虑到摆摊的小巷距离家里不过几百米,用挑的步行过去,也不是多辛苦的事,为了不给家里增加负担,顾峰也就没有购买。
    至於顾晓玉为什么也跟著一同前往,那是因为第一次出摊,顾峰担心一个人应付不过来,便让顾晓玉跟著帮忙。
    顾晓玉比顾峰小一岁,两人与其说是兄妹,倒更像是一起长大的伙伴。
    老顾峰穿越之前,小顾峰性格偏软弱多虑。
    而顾晓玉的性格则是坚韧果敢,加上女孩子早熟,更显得沉稳可靠。
    在一起成长的过程中,每当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往往是顾晓玉挺身而出,而不是身为哥哥的小顾峰。
    就比如他们住在瓜拉新邦的时候,他们邻居有一位老太太,家里种著几株很好看的草。
    开的时候,小顾峰喜欢的不得了,但他却没有胆量去討要,因为这位老太太平时很凶悍,周遭的小孩子都怕她怕得要死。
    小顾峰便让顾晓玉去开口,而顾晓玉二话不说直接上门开口討要,最后竟然如愿以偿从老太太那里获得一株。
    而在家里,顾晓玉作为长女,不仅要帮李秀梅分担家务,还要照顾弟弟妹妹,也让她养成吃苦耐劳、顾家懂事的性格。
    一听到出来摊摆赚钱,能帮家里解决困难,她二话不说就答应。
    他们刚走进巷子,一位摊贩就笑呵呵地问道:“阿峰,今天开张了啊?”
    顾峰也笑呵呵地回道:“是的,阿强叔。”
    虽说顾峰给林明旺当伙计也不过几天的时间,但他已经和这里的摊贩相处得很不错,当顾峰挑著担子出现在小巷里,每个摊贩都笑呵呵地和他打著招呼。
    经过林明旺的摊位时,顾峰特地停下来和林明旺和娥姨打招呼。
    “阿旺伯,娥姨。”
    娥姨笑吟吟地说道:“今天开张,生意兴隆啊。”
    林明旺则关心道:“都准备好了吧。”
    “嗯。都准备好了。”
    “有需要帮忙的可以过来跟我说。”
    “好的。”
    来得比较早,很多摊位都还空著,但顾峰並没有摆进去,而是一路走到最末端,在之前找好的一处有遮阳的位置把担子放下。
    虽说是移动摊贩,但也有约定俗成,像他这样新加入的摊贩得排在最后面。
    而顾峰选定这个位置后,以后便是他固定的位置了。
    顾峰把一个煤油炉往地上一放,架上一个油锅,倒入清澈的棕櫚油。
    接著用火柴点燃灯芯,通过调节杆把火调到最小,让油温保持在一定的温度。
    又打开一个摺叠的木凳,在上面摆上一个竹匾,再从竹筐里把已经炸过一遍的炸鸡块摆在竹匾上。
    这些鸡块之所以要先炸过一遍,第一是为了出餐的快捷方便,第二也是最关键的,是为了防止商业秘密泄露。
    美式炸鸡的其中一个关键就是裹粉的技术,如果他在眾目睽睽之下当场製作,那保证用不了多久,街头巷尾就都是卖这种炸鸡的了。
    做好这一切之后,顾峰拿出一张用纸箱做成,上面写著“ayam goreng renyah(脆皮炸鸡)”的招牌,掛在竖起的扁担上。
    然后,就这么简单,他的摊位也就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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