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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求死之人踏破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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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死疗法”的传闻,像一场失控的病毒式瘟疫,不仅席捲了长湘市的各个圈层,甚至开始向周边省市疯狂蔓延。
    起初,这只是流传在那些非富即贵的上流社会圈子里,一个半遮半掩的秘密。
    他们把仁心大药房当成了最后的救命稻草,一个可以和死神坐在谈判桌前討价还价的神秘场所,哪怕筹码是他们万贯的家財。
    但很快,隨著几个短视频博主为了博眼球进行的“实地探访”,以及一些所谓的“知情人士”添油加醋的爆料,这个传闻彻底变了味,变得越来越离谱,也越来越魔幻。
    “听说了吗?老街那个破药店,根本不是治病的,那是能让人起死回生的!”
    “我二舅的邻居的表哥,肝癌晚期,肚子大得像怀了三胞胎,是被抬进去的!结果怎么著?半小时后自己走出来的!听说就是花了三百万,还签了保密协议,说是把寿命给续上了!”
    “何止啊!我听说他们用的是一种苗疆失传的巫术,叫『过阴』,能把你的魂儿从阎王爷手里硬抢回来!”
    谣言越传越玄乎,仁心大药房门口的景象,也隨之变得越来越光怪陆离,简直成了一幅当代的“浮世绘”。
    以前,来这儿排队的,是想治病的,手里拿的是医保卡。
    现在,来这儿排队的,是想“续命”的,手里拿的是黑卡。
    清晨六点,天刚蒙蒙亮。
    赵世豪哼著小曲,开著他那辆標誌性的骚粉色手扶拖拉机来送最新鲜的蔬菜。
    结果刚到街口就傻眼了——別说拖拉机了,连个脚踏车都塞不进去。
    药店门口,黑压压的一片,全是人头。
    空气中混合著昂贵的香水味、消毒水味,还有一股令人窒息的焦躁。
    有坐著几万块轮椅的,有躺在定製担架上的,还有被七八个保鏢簇拥著、一步三喘的。
    他们的脸上,虽然表情各异,但眼底都写著同一种东西——对死亡的恐惧,以及对金钱万能的迷信。
    他们手里挥舞著的不是病历本,而是各大银行的金卡、红得刺眼的房產证,甚至还有人捧著明朝的青花瓷、满绿的翡翠手鐲。
    “王神医!王神医您开开门啊!救救我爸!我们家有的是钱,只要您肯出手,这栋楼……不,这条街我都给您买下来!”一个穿著貂皮大衣、满手钻戒的女人,不顾形象地跪在地上,对著紧闭的捲帘门把头磕得砰砰响,额头上全是血印子。
    “大师!给我一次机会吧!我才二十五岁,我不想死啊!我有五百万粉丝,只要您救我,我以后天天直播给您宣传!”一个瘦得皮包骨、眼窝深陷的年轻人,正对著手机镜头声泪俱下,显然是某种绝症的晚期患者,想利用舆论施压。
    场面混乱而悲愴,既像极了灾难片里的逃难现场,又像是一场荒诞的拍卖会。
    “老板,这……这可怎么办啊?”刘亦信躲在柜檯后面,透过门缝看著外面的阵仗,嚇得腿肚子直转筋,“他们这架势,要是咱们不答应,怕是要把咱们的门给拆了!刚才还有人说要给咱们药店捐个金身呢!”
    王旻宇躺在摇椅上,脸上盖著那本已经被翻卷边的《母猪產后护理》,一言不发。
    只有微微起伏的胸口证明他还醒著。
    他心里跟明镜似的。
    事情正在朝著一个他最不希望看到,也最危险的方向发展。
    他能“重启”李阳,是因为李阳的身体底子还在,意志力强悍,最重要的是,他的意识足够清醒。
    那是一场成功率不足百分之一的豪赌,也是因为那一粒“噬能孢子”的微尘恰好起效。
    他赌贏了,但这不代表他能一直贏。
    更何况,他手里的“噬能孢子”,那是真正的“禁忌之物”,用一次少一次,那是他在关键时刻保命的底牌,怎么可能拿来给这群富豪当“长生不老药”?
    他不是神,他只是一个开了掛、有点小手段的医生。
    他可以治好因为无知而“作死”的病,但他治不好命中注定“该死”的命,更治不好人性的贪婪。
    “关山。”
    王旻宇终於把脸上的书拿下来,声音里带著一丝被吵醒的烦躁和深深的疲惫。
    “在,老板。”关山正蹲在角落里啃一只猪蹄,听到召唤,立马站了起来,那铁塔般的身躯极具压迫感。
    “去,门口掛牌子。”
    五分钟后。
    一块崭新的、由皮埃尔用雷射鵰刻技术紧急製作的黑檀木牌子,被关山“砰”的一声,重重地掛在了药店门口。
    人群瞬间安静了一秒,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去看。
    牌子上,只有两行血红的大字,字跡是苏青用手术刀刻出来的,笔锋锋利,透著一股生人勿近的冷酷:
    第一行:【本店不治绝症,只救將死之人。】
    第二行:【想『重启』者,需同时满足以下三条:一、家財散尽;二、亲友离弃;三、心存死志。】
    这三条规矩一出,门口的人群先是愣住,紧接著就像炸了锅一样沸腾起来。
    “什么意思?这是什么霸王条款?家財散尽才能治?这不是趁火打劫吗?”
    “还要亲友离弃?这是什么狗屁规矩!难道我们一家人相亲相爱还有错了?”
    “心存死志?我想活才来找他的啊!想死我直接跳楼不就行了,费这劲干嘛?”
    谩骂声、质疑声此起彼伏,甚至有人开始推搡关山,试图衝进店里理论。
    但很快,他们就笑不出来了,也骂不出来了。
    因为,第一个“符合条件”的人,出现了。
    那是一个流浪汉。
    他衣衫襤褸,头髮结成了饼,浑身散发著令人作呕的恶臭。
    肚子大得惊人,皮肤蜡黄,显然是肝硬化腹水晚期。
    他是被关山像拎小鸡一样,一只手提过来的。
    “让让,都让让!別蹭脏了你们的貂皮大衣!”关山的大嗓门震得眾人耳朵嗡嗡响。
    那个穿著貂皮的女人嫌弃地捂住鼻子,后退了好几步:“哪来的叫花子!臭死了!保安呢?把这种人赶走啊!”
    关山没理她,直接把流浪汉放在了门口的台阶上,瓮声瓮气地介绍道:“老板,这人叫老赵。肝硬化晚期,因为治病把房子卖了,老婆带著孩子跑了,亲戚朋友见了他都躲。昨天晚上他在桥底下想上吊,绳子断了没死成,被我巡逻的时候捞上来了。三条规矩,全中。”
    王旻宇穿著那件有些发黄的白大褂,慢悠悠地走了出来。
    他看都没看那些挥舞著支票的富豪一眼,目光只落在这个瑟瑟发抖、眼神空洞的流浪汉身上。
    【系统扫描:肝硬化失代偿期,伴隨重度腹水。生意志极低。】
    王旻宇点了点头,声音不大,却异常清晰:“符合条件。抬进去。”
    在数百双震惊、不解、甚至嘲讽的目光注视下,那个已经被世界拋弃、甚至自己都放弃了自己的流浪汉,被抬进了那个神秘的“往生堂”。
    大门紧闭。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有人在看表,有人在窃窃私语。
    “哼,装神弄鬼,我就不信他真能给一个叫花子治好!”貂皮女不屑地哼了一声。
    半个小时后。
    “吱呀——”
    厚重的木门再次打开。
    那个流浪汉,走了出来。
    虽然步履依旧蹣跚,虽然身形依旧消瘦,但所有人都惊恐地发现——他那鼓得像皮球一样、隨时可能爆炸的肚子,竟然奇蹟般地消下去了大半!
    他蜡黄的脸上,竟然透出了一丝血色。
    更重要的是,他原本那双浑浊、充满死气的眼睛里,现在有了光。
    王旻宇跟在后面,手里端著一碗还冒著热气的粥,递给他:“这是皮埃尔熬的『回魂粥』,喝了养胃。另外……”
    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沓红色的钞票,大概有两三千块,塞进流浪汉手里。
    “拿著钱,去洗个澡,剪个头髮,买身衣服。找个没人认识你的地方,好好活下去。记住,你的命是我捡回来的,別再轻易糟蹋了。”
    流浪汉颤抖著手接过那碗粥和钱。
    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喉咙哽咽得发不出声音。
    最后,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对著王旻宇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把额头都磕破了。
    然后,他爬起来,紧紧护著怀里的钱和粥,一瘸一拐地消失在人群的缝隙中。
    全场死寂。
    那种安静,比刚才的喧囂更让人感到压抑。
    所有人都明白了王旻宇的意思。
    他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在搞什么营销手段。
    他真的只救那种……已经被世界彻底拋弃的人。
    那些拿著房產证、开著豪车的家属们,看著流浪汉离去的背影,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支票,突然觉得有些烫手。
    他们愿意倾家荡產,这点钱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
    但他们做不到“亲友离弃”,更做不到那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绝。
    他们想让亲人活下去,是为了延续家族的荣耀,是为了自己的情感寄託,但他们没有勇气,先在心理上“杀死”亲人,去赌那百分之一的生机。
    人群,开始慢慢地鬆动,散去。
    最后,只剩下几个真正走投无路的人,眼神复杂地看著那块黑色的牌子,似乎在思考著什么。
    “老板,您这是……何苦呢?”刘亦信看著散去的人群,一脸肉疼,“明明可以挣大钱的,隨便接一个咱们这辈子的吃喝都不愁了。”
    “刘叔,钱是挣不完的。”王旻宇重新躺回椅子上,顺手把书盖在脸上,挡住了正午刺眼的阳光,“但命,只有一条。我的医术,是用来救人的,不是用来满足某些人『用钱买命』的幻想的。如果连生死这种最公平的事情都可以用金钱来隨意衡量,那这个世界,就真的没救了。”
    李思远和赵娜站在一旁,听著师父这番话,若有所思。
    他们看著那个平时看起来贪財、腹黑、不正经的师父,突然觉得他的形象高大了起来。
    在他那玩世不恭的外表下,似乎藏著一个比谁都纯粹、比谁都温柔的世界。
    这场风波,隨著那三条规矩的立下,总算是暂时平息了。
    但王旻宇知道,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寧静。
    他手里的这把“钥匙”,已经让他站在了风口浪尖。不管是想求生的富豪,还是那个潜伏在暗处的“s”组织,都不会轻易放过他。
    他需要更强大的力量,来保护自己,保护这家看似摇摇欲坠的小药店,保护这群被他从各个角落里捡回来的“怪人”。
    天色渐晚,街灯亮起。
    就在王旻宇思索著下一步该怎么走的时候,一个戴著黑色鸭舌帽、穿著外卖服的男人,鬼鬼祟祟地溜进了药店。
    他没有说话,快步走到柜檯前,从怀里掏出一个沾著一点暗红色血跡的信封,重重地拍在桌上,然后压低帽檐,转身就跑,瞬间消失在夜色中。
    王旻宇心中一紧,立刻拿起信封。
    信封里没有钱,只有一张小小的內存卡,和一张皱巴巴的纸条。
    纸条上,是秦雪那熟悉的、略显潦草的字跡,只有简短的一句话,却让王旻宇的瞳孔瞬间收缩:
    “他们,在用『种子』,餵养一个『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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