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初代恶灵骑士:第8章:双枪定荒,侠名远扬
那一夜之后,我变了一个人。
不是我自己想变的,是那身衣服、那匹马、那些光把我变了。白天我是卡特·斯莱德,野牛弯镇的教师,温和、乾净、无害。晚上我是另一个人,披著斗篷,戴著面具,骑著白马,在黑暗里穿行。
可那天晚上之后,我开始想一件事——
那些暴徒,不止一伙。
那个谷地里的惨案,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我回到部落,把那只小鞋给火焰之星看。他接过去,攥在手里,看了很久。然后他说了一句话:
“你要做的事,比我想的更大。”
我没问他什么意思。我知道。
我要做的事,不是杀一伙暴徒就够了。是让这片土地上所有那些以为自己可以隨便杀人的人,都知道有人会来找他们。
可我不知道怎么做。
我一个教师,一个刚从死神手里爬回来的人,一匹马,两把枪——能干什么?
火焰之星看出我在想什么。他把我带到帐篷外头,指著那些山,那些河,那些远远的、看不见的地方。
“你知道这片土地有多大吗?”他问。
我说不知道。
“你知道有多少人死在这片土地上,没人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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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不知道。
“你知道有多少孩子像杰米那样,一夜之间什么都没了吗?”
我说不知道。
他看著我,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水。
“不知道就去看。”他说,“去走,去听,去看。等你都知道了,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听了他的话。
从那天起,我开始走。
白天教书,晚上骑马。一匹白马,两把左轮,一件能隱身的斗篷,一张会发光的面具。还有一双能在夜里看清东西的眼睛。
我走遍了科罗拉多。
从一个镇子到另一个镇子,从一条路到另一条路,从一片荒野到另一片荒野。哪里有人,我就去哪里。哪里有哭声,我就停下来。
慢慢地,我听见了一些事。
有人在传,说西部来了一个幽灵。白色的,发光的,骑著白马,来无影去无踪。专找那些欺负人的恶棍,专管那些没人管的閒事。
有人说他见过那幽灵。说那幽灵从黑暗里衝出来,一眨眼就把一伙劫匪打得满地找牙,然后消失在夜里,像从来没出现过一样。
有人说那不是幽灵,是神派来的使者。专管人间不平事。
有人说那是个疯子,一个不要命的疯子。
可不管他们说什么,有一件事他们都知道——
从那以后,那些劫匪、恶霸、强盗,夜里不敢出门了。
我第一次真正用上那两把枪,是在一个叫孤松镇的地方。
那镇子小得地图上都找不到,就一条街,几间木屋,一个杂货店,一个酒馆。我去的时候,正赶上几个劫匪在抢那杂货店。
三个男的,拿著枪,把店主和他老婆堵在柜檯后头,正往袋子里装钱和吃的。店主的老婆跪在地上哭,求他们別拿走最后那点粮食,那几个匪徒笑得前仰后合,其中一个一脚把她踹翻在地。
我当时就站在街对面,骑在马上。
天刚黑,还没黑透。他们看不见我,因为斗篷已经把我变成了一道影子。
我下了马,走过去。
走过那条街,走进那间店,走到那三个人后头。他们还在笑,还在抢,还在往袋子里塞东西。那个踹人的傢伙正弯腰拿最后一罐麵粉。
我伸出手,抓住他的后脖领子,把他拎起来。
他整个人腾空了,脚离地,手里的麵粉罐掉在地上,摔碎了,麵粉溅得到处都是。他瞪著眼,张著嘴,想喊,喊不出来。因为他回头看见的,是一团发光的雾,一张发光的白脸,两只发光的眼睛。
“鬼——”他终於喊出来了。
另外两个回头,看见我,看见他,看见那团光。他们的枪举起来,可手在抖,抖得枪都快拿不住了。
我没动。
就站在那儿,让他们看。
第一个枪响了。子弹从我身边飞过去,打在墙上。
第二个枪也响了。子弹从我头顶飞过去,打在柜檯上,打得木屑乱飞。
第三个没开枪,因为他还在我手里,像一只被掐住脖子的鸡。
我把他往地上一摔,摔得他趴在那儿,半天爬不起来。然后我看著那两个拿枪的,一步一步走过去。
他们开枪,一枪,两枪,三枪。可他们打不著我。不是我躲得快,是他们看不见我。斗篷一晃,我就到了这边;一晃,我就到了那边。他们的子弹全打在空气里,打在墙上,打在货架上。
我走到他们面前,一人一拳。
第一拳,左边那个倒下去,捂著肚子,缩成一团。
第二拳,右边那个倒下去,捂著脸,血从指缝里流出来。
然后我蹲下来,看著那个被我摔在地上的人。
“你刚才踢了她一脚。”我说。
他趴在地上,浑身哆嗦,说不出话。
“哪只脚踢的?”
他还是说不出话。
我低头看了看他的脚。左脚,还是右脚?我不知道。可我知道他两只脚以后走路都会疼。
我站起来,走到那对夫妇面前。
他们还缩在柜檯后头,抱在一起,浑身发抖。我蹲下来,看著他们。
“没事了。”我说。
那个女的抬起头,看著我。她看见的是一张发光的白脸,两只会发光的眼睛。可她没跑,没喊,就看著我。看了很久。
“你……你是谁?”她问。
我想了想,说:“一个过路的。”
然后我站起来,走出去,骑上马,消失在夜里。
那是我第一次用枪。
其实我没开枪。一枪都没开。
可从那以后,那两把枪就一直在身上。不是为了杀人,是为了让那些人知道——我不是空著手的。
第二件事,是在一个叫风滚草的地方。
那地方比孤松镇还小,小到只有三户人家。可就是这么小的一个地方,也有人来欺负。
一个自称“土地主”的人,带著十几个打手,来收什么“地皮税”。那三户人家都是穷得叮噹响的拓荒者,拿不出钱。那些人就把他们从房子里赶出来,把东西往外扔,把门踹烂,把窗户砸碎。
我到的时候,那些人正要把一个老人从屋里拖出来。老人瘫在地上,抱著门框不放,脸憋得通红。他媳妇跪在旁边,哭著求。几个孩子躲在远处,嚇得不敢出声。
那“土地主”骑在马上,叼著雪茄,笑眯眯地看著,像看一场戏。
我没从正面进去。
我绕到房子后头,下了马,从阴影里走过去。走到那几个人后头,伸出手,一个一个拍他们的肩膀。
第一个回头,看见一团光,腿一软,坐在地上。
第二个回头,看见一团光,想跑,被我一脚绊倒。
第三个回头,看见一团光,喊了一声,枪都掉了。
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一个一个,全被我拍了一遍。拍完一个,倒一个;倒一个,趴一个。不到一袋烟的工夫,十几个人全趴在地上,哼哼唧唧,谁也不敢动。
那个“土地主”还在马上叼著雪茄,笑眯眯地看著。可他笑的是那三户人家,不是他身后的事。
等他不笑了,回头一看,脸色刷地白了。
“你——”他指著我,话都说不利索,“你是谁?”
我走到他马前,仰头看著他。
“下来。”我说。
他不动。
我伸出手,抓住他的马韁绳,一拽。那马被我拽得往前走了两步,他在马背上晃了晃,差点摔下来。
“下来。”我又说一遍。
他这回下来了。
站在我面前,两条腿抖得像筛糠。雪茄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叼著的那半截也不见了。
我看著他,看了很久。
“这些人,”我说,指了指那三户人家,“你认识吗?”
他摇头。
“他们欠你钱吗?”
他摇头。
“那你怎么敢来抢他们的东西?”
他张了张嘴,说不出话。
我往前走了一步。他往后退了一步。
我再往前走一步。他又往后退一步。
退了五六步,他脚底下一绊,摔在地上,坐在那儿,仰著头看著我。那脸上的表情,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害怕,又不敢跑;想求饶,又不知道说什么;想硬气,又硬不起来。
“听著。”我说,“从今天起,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人,都由我护著。你再来,我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有多少人,我会找到你。听懂了吗?”
他拼命点头。
我低头看著他,又说了一句话:
“你最好记住我这张脸。因为下次你看见它的时候,就是最后一次。”
然后我转身,走到那三户人家面前。
那个老人还抱著门框,他媳妇跪在旁边,几个孩子躲在远处,全都看著我。
我蹲下来,看著那个老人。
“没事了。”我说。
他张了张嘴,想说谢谢,可说不出来。眼泪先流下来了,顺著那张满是皱纹的脸往下淌,淌进脖子里,淌进怀里。
我站起来,走到那几个孩子面前。
最大的那个是个男孩,十来岁的样子,脸上还掛著泪,可眼睛里有一股倔劲儿。他看著我,说:“你是谁?”
我想了想,说:“一个过路的。”
“过路的为什么帮我们?”
我看著他,看著他眼睛里的那股倔劲儿,想起另一个人。
“因为我路过的时候,正好看见了。”我说。
他没再问。
我走回去,骑上马,消失在夜里。
后来我听人说,那个男孩长大了,成了那一带最出名的治安官。他抓了很多人,都是那些欺负人的恶棍。有人问他为什么干这行,他说——
“小时候有个人救过我们一家。他说他是过路的。我想成为那种人。”
我听见这话的时候,骑在马上,走在夜里,忍不住笑了一下。
那些事,一桩一桩,一件一件,像种子一样,落在这片土地上。
有的种子发芽了,长成了树。有的种子没发芽,烂在土里。可不管发没发芽,那些种子都在。
我也不知道自己做了多少事。
有时候是救一个被抢的商队,有时候是赶走一伙欺负牧民的盗匪,有时候只是把某个迷路的孩子送回家。大事小事,看见了就做,碰上了就管。
慢慢地,我的名字传开了。
不是卡特·斯莱德这个名字——没人知道卡特·斯莱德是谁。是我的另一个名字。
他们叫我——
幻影骑士。
说我是黑夜里的幽灵,马背上的鬼魂。说来无影去无踪,枪法如神,能以一敌百。说我是被神派来护著这片土地的使者。
我听见这些传说的时候,往往只是笑笑。
他们不知道,那个幻影骑士,白天就站在他们镇上的学校里,教他们的孩子读书写字。他们不知道,那个神出鬼没的幽灵,放学之后还会帮他们修柵栏、劈柴火、找走丟的牛。
这样挺好。
一个秘密,换来两边的安寧。
可我心里清楚,这些事,只是开始。
那些暴徒,那些恶棍,那些欺负人的人——他们不会因为我一个人就消失。他们只会躲起来,藏起来,等我走远了再出来。
我得一直走。
一直骑著马,一直走在夜里,一直看著那些黑暗的角落。
我不知道这日子要过多久。
可我知道,只要还有人需要护著,我就不会停。
因为我是卡特·斯莱德。
也是幻影骑士。
那个从血流成河的地方站起来的人。
那个黑暗里的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