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初代恶灵骑士:第9章:扫黑除恶,剑指腐官
有一类人,比那些拿枪的暴徒更难对付。
拿枪的暴徒,你一眼就能认出来——他们脸上写著“我是坏人”,手里拿著“我是来抢的”。好人怕他们,可也知道他们是坏人。
可另一类人,脸上不写字。
他们穿著体面的衣服,坐在体面的屋子里,说著体面的话。他们手里不拿枪,拿的是纸——地契、借据、判决书。他们不抢你的钱,他们让你自己把钱送过去。他们不打你,他们让法律打你。
这些人,叫官。
我第一次碰见这种人,是在一个叫黄松镇的地方。
那镇子比野牛弯大,有正经的街道,正经的商店,正经的教堂,还有一个正经的镇公所。我路过那儿的时候,天快黑了,想找个地方过夜。
可我刚进镇子,就看见一群人围在镇公所门口。
我下了马,牵著女妖走过去,站在人群后头,往里头看。
镇公所门口的台阶上,站著一个穿黑衣服的人。他手里拿著一张纸,正在念。我听了一会儿,大概听明白了——他是在念一个判决。
判决的內容是:一个叫亨特的男人,欠了镇上商人一笔钱,还不上,所以他的农场归商人了。他和他媳妇、三个孩子,三天之內必须搬走。
那个叫亨特的男人站在台阶底下,低著头,不说话。他媳妇抱著最小的孩子,站在他旁边,眼泪一直流,流得满脸都是。三个大点的孩子躲在她身后,最大的那个女孩十来岁,眼睛红红的,可咬著嘴唇,没哭。
那个念判决的人念完了,把纸一折,低头看著亨特。
“听明白了吗?”他问。
亨特没说话。
“我问你听明白了吗?”
亨特抬起头,看著他。那眼神我见过——就是那种被人逼到墙角、不知道该怎么办的眼神。
“法官大人,”他说,“我不是不还钱。是那帐不对。我借的是五十,他记的是八十。我找人看过,那帐上有改过的痕跡——”
“够了。”那个法官打断他,“判决已经下了,你再说也没用。三天,三天之后不走,治安官会请你走。”
他转身要进去。
亨特的媳妇突然跪下了,跪在台阶上,抱著孩子,哭喊:
“法官大人,求求您了!我们一家五口,往哪儿去啊?冬天就要到了,孩子还小,出去会冻死的!”
那个法官头也没回,进去了。
门关上了。
人群慢慢散了。有人摇头,有人嘆气,可没人说话。亨特站在那儿,他媳妇跪在那儿,三个孩子围在他们身边,就那么待著,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站在后头,看著他们。
天快黑了,风冷起来了。那个最小的孩子开始哭,哭得嗓子都哑了。
我走过去。
蹲在那个女人面前,看著她。
她抬起头,看见的是一个陌生人,普通的脸,普通的衣服,普通的靴子。她愣了一下,问:“你是……”
“过路的。”我说,“你家在哪儿?”
她指了指镇外头。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
“带我去。”我说。
她看著我,眼睛里全是疑惑。
可她还是站起来了,抱著孩子,带著我往镇外走。亨特跟在后面,三个孩子跟在亨特后面。
走了两里地,到了一座破旧的木屋前头。
那屋子比我家当年还破。墙歪了,屋顶有几处漏了,用木板盖著。门口堆著几捆柴火,还有一些农具,锈跡斑斑的。
我站在门口,看著那屋子,心里说不出的堵。
“这就是你们的农场?”我问。
亨特点点头。
“那地呢?”
他指了指屋子后头。黑乎乎的,看不清楚,可我知道那是一片地,不大,种著什么。
“就是那块地,”他说,“十五亩。我开出来的,我种的。本来以为能养活一家子。谁知道……”
他没说下去。
我走进去,在屋里转了一圈。
一张床,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一口锅,几个碗。墙上掛著几件旧衣裳,补丁摞补丁的。地上有几个麻袋,装著不多的粮食。
这就是他们全部的家当。
我转完一圈,站在屋子中间,看著那一家五口。
他们都看著我,眼睛里全是问號——这人是谁?他来干什么?他能干什么?
我没说话。
我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那是火焰之星给我的,一小袋钱。不多,够他们撑一阵子。
我把钱袋放在桌子上。
亨特看著那钱袋,愣住了。
“这……”他说不出话。
“明天去找个律师。”我说,“让他重新看那份借据。如果帐真被改过,能翻案。”
亨特看著我,眼眶慢慢红了。
“你是谁?”他问,“你为什么要帮我们?”
我想了想,说:“因为我路过的时候,正好看见了。”
然后我往外走。
走到门口,那个女孩追出来,拉住我的袖子。
我回头看她。
她眼睛红红的,可脸上有一种倔劲儿——那种我见过的倔劲儿,像林肯,像杰米。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我蹲下来,看著她。
“我叫卡特。”我说。
“卡特什么?”
“卡特·斯莱德。”
她点点头,像在记住这个名字。
“我记住了。”她说,“等我长大了,我会还你钱的。”
我忍不住笑了一下。
“不用还。”我说,“等你长大了,要是看见別人也有难处,帮他们一把。就算还我了。”
她看著我,好像没太听懂。可她还是点点头,鬆开了我的袖子。
我站起来,骑上马,走了。
走出很远,回头,还能看见那个小小的身影站在门口,站在黑夜里,一动不动。
那天晚上我没走。
我找了个地方,把女妖拴好,自己坐在暗处,看著那座镇公所。
等了一夜。
第二天,那个法官从镇公所里出来,上了马车,往镇外走。我跟在后头,骑著女妖,远远地跟著。
他去了一个地方——一个很大的农场,比亨特那个大十倍不止。房子是新的,漆著白漆,有马厩,有穀仓,有成群的牛。
他下了马车,走进去。
我绕到后头,从一个没关的窗户往里看。
里头坐著几个人,正在喝酒。那个法官坐在上座,旁边坐著一个胖胖的、穿著讲究的人。我听见他们说话——那个胖子就是商人,就是他告的亨特。
“事情办妥了?”胖子问。
“办妥了。”法官说,“三天之后,那地就是你的了。”
胖子笑了,举起酒杯:“来,干一杯。十五亩地,虽然不多,可蚊子再小也是肉。明年开春,把那一家子赶走,地就能种上了。”
法官也笑了,跟他碰了杯。
我站在窗外,看著他们笑。
那种笑,和那些暴徒的笑不一样。暴徒的笑是明著坏,他们的笑是暗著坏。暴徒抢你的钱,他们让你的钱变成別人的。暴徒打你的人,他们让法律打你的人。
可坏就是坏。
不管穿什么衣服,不管坐在什么位置上。
那天晚上,我又去了那个法官家。
不是他家,是他在镇上的房子。我翻墙进去,找到他的书房,找到那些案子的卷宗。一份一份翻,一份一份看。
亨特的案子在里面。
借据也在里面。
我对著灯看那张借据——確实被改过。“五十”那个地方,墨跡比別的地方深一点,“十”字那一横,明显是后来加上去的。把“五十”改成“八十”,就这么简单。
我把那张借据揣进怀里。
然后我去了那个商人家。
他的帐本也在。我翻了半夜,找到了一样的东西——不止亨特一个人的,还有很多人的。凡是还不起钱的,他都这么干。改借据,买通法官,把人赶走,把地占过来。
我把帐本也揣进怀里。
第二天,我去了镇上的教堂。
不是去做礼拜,是去找一个人——一个律师。我打听过,这镇上有两个律师,一个专给有钱人打官司,一个专给穷人打官司但从来打不贏。我要找的是后一个。
他叫格兰特,是个老头,头髮花白,戴著眼镜,住在教堂后面一间小屋子里。我去的时候,他正在看书。
我把借据和帐本放在他桌上。
他戴上眼镜,一份一份看。越看脸色越沉,看到最后,他抬起头,看著我。
“这些东西,哪儿来的?”他问。
“偷的。”我说。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你倒老实。”
“能翻案吗?”我问。
他想了想,点点头。
“能。可需要有人出庭作证。你敢吗?”
我说:“敢。”
他又笑了。
“好。后天开庭,你来。”
后天。
我等到后天。
那天镇上的人都来了,把法庭挤得满满的。亨特一家站在一边,那个商人和法官站在另一边。格兰特坐在亨特旁边,我站在人群里。
那个穿黑袍子的法官——不是那个腐败的法官,是另一个,从別的镇子请来的——敲了敲锤子,宣布开庭。
格兰特站起来,把借据和帐本递上去。
那个法官接过去,看了很久。然后他抬头,看著那个商人。
“这份借据,你认吗?”
那个商人脸白了,可还强撑著:“认……认什么认?那是假的!是他们偽造的!”
格兰特说:“是不是假的,请个笔跡专家一看就知道。”
那个法官点点头,正要说话,那个商人突然指著人群里的我:
“是他!是他偷的!他那天晚上翻进我家,偷了我的帐本!”
所有人都回头看我。
我没动,就站在那儿。
那个请来的法官看著我,问:“你是谁?”
我说:“一个过路的。”
“他胡说!”那个商人喊,“他是那穷鬼的同伙!他——”
“够了。”法官敲了敲锤子,“你既然说他偷了你的帐本,那我问你:你什么时候发现帐本丟的?”
那个商人张了张嘴,说不出话。
因为帐本没丟。我看完就放回去了。
格兰特站起来,又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那是那个法官和那个商人喝酒那天,我趴在窗外听见的话。格兰特找人在窗外等著,把他们说的话全记下来了。
他把那张纸递上去。
那个请来的法官看完,脸色也沉了。
他抬起头,看著那个腐败的法官,看著那个商人。
“你们还有什么话说?”
没人说话。
整个法庭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那个法官敲了敲锤子。
“本庭宣判:亨特欠款案,重新审理。借据系偽造,债务无效。商人恶意欺诈,罚款五百元,赔偿亨特损失一百元。法官——”他顿了顿,看著那个穿黑衣服的人,“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移交上级法办。”
锤子落下。
人群炸了。
亨特的媳妇跪在地上,抱著孩子哭,这回是高兴的哭。亨特站在那儿,愣愣的,像做梦一样。那三个孩子围著他,又笑又跳。
那个商人和那个法官,被治安官带走了。
我站在人群里,看著这一切。
格兰特走过来,站在我旁边。
“你怎么知道,那个请来的法官会秉公办案?”他问。
我说:“我不知道。”
他愣了一下。
“那你赌?”
“不是赌。”我说,“是相信。相信这世上还有公道。相信就算有些人坏了,还有没坏的。”
他看著我的眼睛,看了很久。
然后他伸出手。
“格兰特。”他说。
我握住他的手。
“卡特·斯莱德。”
他点点头。
“卡特·斯莱德,”他说,“我记住你了。”
我笑了笑,鬆开手,转身往外走。
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亨特一家还在那儿,抱在一起,笑著,哭著。那个女孩看见我,冲我挥了挥手。
我也挥了挥手。
然后我走出去,骑上女妖,走了。
从那以后,我懂了。
有些坏人,穿著体面的衣服,坐在体面的屋子里。可他们坏起来,比那些拿枪的暴徒更狠。因为他们杀人的时候,不用枪,用的是你相信的那些东西——法律、公道、人心。
可他们也怕。
怕什么?怕有人站出来,怕有人看见,怕有人把那些见不得光的东西,拿到光底下。
我就是那个人。
那个在暗处看著的人。
那个把他们见不得人的事,拿到光底下的人。
从那以后,我走的地方更多了。
从一个镇子到另一个镇子,从一个案子到另一个案子。有穷人和富人打官司的,有牧民和农场主爭地的,有寡妇被逼著改嫁的,有孩子被人拐走的。
只要看见了,我就管。
有时候用那两把枪,有时候用那张借据,有时候只是站在那儿,让那些人知道——有人看著他们。
慢慢地,又有些话传开了。
说那个幻影骑士,不光会打人,还会翻案。说他是穷人的保护神,是那些欺负人的人的噩梦。说他来无影去无踪,可每到一处,就会有人倒霉——那些该倒霉的人。
我听见这些话的时候,还是笑笑。
因为我知道,我做的这些事,不是什么大事。我只是在那些没人看见的角落里,点了一盏灯。
可一盏灯,能照亮一小块地方。
很多盏灯,就能照亮一大片地方。
我骑著马,走在夜里,看著那些远远近近的灯火,想著那些被我照亮过的人。
那个攥著小鞋的杰米。
那个跪在柜檯后头的老板娘。
那个抱著门框不放的老人。
那个要成为治安官的男孩。
那个冲我挥手的女孩。
他们都是一盏灯。
等他们长大了,也会去点別的灯。
那样,这片土地就会越来越亮。
【本章完】